美刊稱釣魚島問題上日本誤判中美意圖將致風險
www.fjnet.cn?2012-09-25 10:10? 斯蒂芬·哈納?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那么這是什么意思呢?美國的政策是為幫助日本防衛(wèi)尖閣諸島而與中國開戰(zhàn)?不是說美國在這個問題上“不持立場”嗎?在微妙而且往往充滿矛盾和對立的外交關系領域中,其答案是上述兩種態(tài)度都是,或更有可能的是,兩者都不是。但是,我們不應該認為這些態(tài)度的微妙及含糊會給予各方同等程度的寬慰,擁有同樣的選擇以及面臨同樣的風險。 一但是,《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事實上說了些什么呢?現摘錄如下:本條約締結雙方宣誓,在日本國管轄的地域內,若締約的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擊,都將被視為本國自身的和平與安全受到威脅,并且依照本國憲法的規(guī)定和程序,采取行動應對這種共同的危險。任何這種武力攻擊及由此而采取的所有措施都必須按照聯合國憲章第51條的規(guī)定立即報告聯合國安理會。當聯合國安理會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來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時,這些措施必須停止。 我想起了日本最后一位真正成功的首相中曾根康弘約在兩年前接受的一次采訪。在建議日本應如何實施自己的外交政策,尤其是如何處理日本和美國之間的關鍵關系時,中曾根康弘清晰而務實地表示:日本應努力促使(從法律意義上講就是促成采取行動的正當理由)讓美國力量為日本的利益和目標服務。 在尖閣問題上,上述情況似乎已經發(fā)生了?;蛘咧辽賮碚f,當日本野田佳彥政府覺得有必要對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購島事件所造成的不可抗情況做出回應,并決定對尖閣諸島實施國有化時,《美日安保條約》或許可作為決定性因素——促使決策者擁有做出這個決定所需要的信心。 如果正如NHK的報道所暗示的那樣,在應對尖閣諸島危機這個問題上可立即援引《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就能使日美能“肩并肩”地對抗中國。我認為這種想法只不過是一廂情愿。 帕內塔在赴華訪問途中倉促安排順訪東京期間,他向日本發(fā)出的明確指令是日本不要使這場危機進—步升級。 中國對《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保持沉默是一種“不承認”的外交手段,從而使另一締約方(即美國)更便于退縮并在實際上放棄在該條約中暗示的承諾。 與此同時,中國也沒有顯示出對這次沖突大事化小的跡象,當然我們也不應該期望該事件造成的壓力在短期內會得到緩和。 尖閣危機中存在許多風險,尤其是誤判對方意圖所造成的風險。對于日本而言,這不僅意味著其中包括中國的意圖,而且還包括其盟友美國的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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