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城運處制定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意見及實施細則一經報道,便引發(fā)爭議。據悉,蘭州市管理網約車的總體思路是總量控制+價格管制。 盡管蘭州網約車管理方案還需經過上級部門審批后才會生效,即存在一定變數,但蘭州管理網約車的總體思路——總量控制+價格管制令人憂慮。 國家七部門上月底聯合出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后,意味著網約車管理進入地方時間。由于暫行辦法多處或授權地方,或表述模糊,那么地方政府就有了一定裁量空間。從蘭州上述細則來看,一些地方未必能管好網約車。 種種跡象顯示,蘭州似乎想用傳統出租車管理思維來管理網約車。比如總量控制、價格管制就是過去出租車的管理方式。蘭州方面如此設計或許是善意的,比如總量控制有利于同出租車和諧共處,價格管制則有利于與出租車錯位競爭。但是,總量控制+價格管制更多是一種計劃經濟思維,是一種行政強制干預。一旦這么做,市場難以發(fā)揮應有的決定作用,市民則不能充分享有共享經濟成果,社會閑置車輛也不能最大化利用起來。過去出租車頻現打車難的原因之一就在于行政干預比較多,難道網約車管理也要重蹈這種覆轍? ——北京·張海英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