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歷史上婚姻低齡化現(xiàn)象很嚴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聽婚嫁”的規(guī)定。漢代美女班昭“年十有四,執(zhí)箕帚于曹氏”。更有《漢書·上官皇后傳》載“月余遂立為皇后,年甫六歲”,但對于婚姻的態(tài)度卻是嚴肅的,甚至有時還是非人性的!
然而,時至今日,我們卻是看到了這樣的現(xiàn)象:“以前是大三、大四的學生辦理結婚登記,現(xiàn)在連大一、大二的學生辦理結婚登記的也不在少數(shù)。”僅據(jù)杭州市江干區(qū)(有一個高教園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統(tǒng)計,2008年大一、大二學生辦理結婚登記的就有40多對(詳見2月3日新華網(wǎng)浙江頻道)。
按常理說,大一大二的學生也就在19歲、20歲間,此時的大學生還絕大多數(shù)沒有(經(jīng)濟)自立能力,在眼下婚姻一切以經(jīng)濟為基礎的現(xiàn)狀之下,他們還為何要選擇忙于登記結婚呢?是來自于自身某種需求而走上結婚之路,還是真正相愛到了需要開花結果——結婚的地步,還是迫于外界壓力所為?或許有很多人會認為這是私事,他人無權干涉,更何況法律還允許大學生結婚。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大一大二學生結婚并不違背國家的法律精神。
但是,之所以這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即是我們對待婚姻的態(tài)度出現(xiàn)了問題。而這種態(tài)度根源在于,我們把到底婚姻看作是什么了?是一種可以因為某種力量的促動就登記結婚,因為某種力量的促動又可以登記離婚的“玩過家家”呢,還是一種給對方的終身承諾?當然,我們現(xiàn)在來跟大一大二的學生說,婚姻是一種承諾——顯得有些蒼白無力,因為很多他們的長輩,甚至是同齡人中的長者都很消極地看待婚姻問題。
據(jù)北京市統(tǒng)計年鑒公布的數(shù)據(jù)(2003年)顯示,早在2002年北京市的離婚總數(shù)就達到了38756對,當年戶籍人口為1136.3萬,粗離婚率達到6.82‰;當年的結婚對數(shù)為76136對,由此計算的離結率高達50.90%。也就是說,2002年在北京平均每天不到兩對夫妻結婚就有一對夫妻離婚。而我國近些年來的離婚率是有增無減,已經(jīng)超過韓國、日本,和新加坡居于亞洲離婚率榜首。
這些雖然有人認為是婚姻自由的體現(xiàn),是文明的一種進步。但無非是給那些不愿意承擔婚姻義務的人找了個很好的解脫理由而已。正如法國哲學家羅曼·羅蘭說的,“哦,自由,有多少罪惡打著你的名義!”表面上的文明有時就是一種罪惡,打著婚姻自由旗幟而“結了離,離了結”的人就是在“行罪惡之實”!
這種社會現(xiàn)象的普遍,也能造就出下一代這樣的人,甚至更為惡劣。有道是“哪里有沒有愛情的婚姻,哪里就有不結婚的愛情?!蹦敲矗雌涞蓝兄?,則會有人在沒有經(jīng)濟基礎的情況下,步入婚姻。把婚姻當作一場兒戲?。ㄐぢ∑剑?/font>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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