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貓貓”事件發(fā)生之后,公安部發(fā)文要求增加監(jiān)管工作透明度。8月27日,20多名記者首次走進了位于(北京)昌平區(qū)沙河鎮(zhèn)的西城看守所的鐵門。這是北京市首個對公眾開放的看守所,也是全國首批開放的10個看守所之一。
(北京)昌平區(qū)沙河鎮(zhèn)的西城公安分局看守所舉行首個開放日活動。
參觀人員正在排隊登記。
“陽光政府”、“透明政府”以及類似表達背后的信息公開理念,在近年來的輿論洗禮中,已經被社會認同。以往頗顯神秘的看守所,也在一些極端的個案之后,開始有限度地向公眾開放。這是一個好的跡象。因為只有在信息公開的前提下,才會有真正的社會監(jiān)督和公眾監(jiān)督。“百聞不如一見”,公安機關或看守所“表揚和自我表揚”一百次,也不如打開看守所的大門,讓媒體記者和公眾看一次。
從昨日的輿論反應來看,不少媒體報道了西城看守所向公眾開放的消息,在記者們的視角里,看守所并沒有像一些“民間傳說”或“網(wǎng)絡表達”所說的那樣糟糕。一次開放,事實上為看守所爭取了更多的“外援”,來為看守所“正名”。假如看守所的每個方面都是文明的,是人性的,是法治的,那么,開放的效果就會是正面的,積極的,還將有助于糾正看守所在網(wǎng)上“被妖魔化”的不良形象。
換言之,公開的效果實則在于兩個方面。一方面,公開能夠約束國家權力,防止公權濫用;另一方面,公開也能夠保障公民權利,包括公民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以及公民參與公眾事務權的實現(xiàn),同樣,公開也能保障國家權力的正當化與合理化。
當然,對那些管理科學、運轉良好的模范看守所,向社會開放的意義,更多體現(xiàn)在為自己“正名”上。而對那些管理混亂甚至釀成傷亡事故的看守所,向社會開放的意義,則體現(xiàn)在引入外部監(jiān)督來揭開黑幕,促使其回歸正軌。相比較而言,后者更應開放,并接受公眾監(jiān)督。
我們注意到,在全國首批開放的10個看守所里,已公開的幾家看守所,都是榮譽滿身的模范標本。比如,位于天津市的紅橋分局看守所,就是“典范中的典范”。據(jù)天津媒體報道,這家看守所在1999年—2008年連續(xù)10年被公安部評為一級看守所,先后2次被公安部命名為“全國標兵看守所”。截至目前,紅橋區(qū)看守所已經連續(xù)18年保持安全無事故。這樣的模范看守所,無疑越多越好。
當然,從幾起轟動全國的看守所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看,發(fā)生地均不是大中城市,也不在那些模范式或標兵式看守所。所以,要遏制“躲貓貓”事件的重現(xiàn),最為緊要的就是促進看守所向公眾開放成為常態(tài)。因此,期待在首批開放的看守所之后,公安部能夠再進一步,將看守所的開放逐步擴大,最終到所有的看守所。
“以公開促公正”這一正確的理念,得到了公眾支持和擁護。所以,它不宜成為少數(shù)模范看守所的“專利”。已成標兵的看守所雖然通過公開可以“更上一層樓”,但不加區(qū)分,不設條件,一律開放的公開,更有利于接受民眾監(jiān)督。文明、人性化、法治化、管理科學等,是所有看守所都應具備的基本特征。社會監(jiān)督與公眾監(jiān)督的主要任務,就是要發(fā)現(xiàn)哪些看守所沒有實現(xiàn)上述目標,而不是要發(fā)現(xiàn)哪家看守所實現(xiàn)了上述目標。(新京報社論)
(責編:李艷)
- 2009-07-24看守所14萬救癌癥兇犯法律值得肯定
- 2009-04-10解決看守所的“監(jiān)控不力”只是第一步
- 2009-05-20看守所這個“好地方”是怎么煉成的?
- 2009-03-02看守所為何三年兩次“躲貓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