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3日)15時30分許,長春市紅旗街與和光路交會處,一輛286路公交車與一輛城管行政執(zhí)法車側(cè)面相刮,兩車車損并不嚴重。
“那個司機下車,穿著城市執(zhí)法的衣服,竟然拿著一尺多長的、頭上有金屬的黑棍子打我。后來乘客給搶了下來,說那個是電棍。(新文化報)
他和其他4個城管一起追到巷里,把我老公和另一個攤販打倒在地上。我過去阻攔,扯到他的制服,肚子被他踢了一腳,很痛。我踢回去,但被3個城管擋住了,沒踢到?!闭擦嵴f,她已經(jīng)懷孕兩個月,記者看到詹玲的右手上有輕微紅腫。(南方都市報)
城管打人早已經(jīng)不是什么新聞了,“打劫”阿婆、暴踢孕婦、人體撞墻等種種惡劣行徑已經(jīng)讓“城管”的名望超越黑社會,方圓百里之內(nèi),聽到城管的名號,風聲鶴唳、人人自危。百度百科對“城管”有過這樣的解釋:①名詞:專門欺壓租不起商鋪、辦不起執(zhí)照商販以及其他弱勢群體的黑社會組織。②形容詞:形容殘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城管了!③動詞:等同于打、砸、搶……”
城管與小販好像貓與老鼠一樣的天敵,“既生瑜何生亮?”他們之間的恩恩怨怨好像從來也沒有停止過,小販推著貨車載著哭鬧的孩子倉皇而逃,城管開著警車揮舞著大棒朝著手無寸鐵的小販砸了下去……類似的新聞每天都刊載在各大報刊媒體上,人們民的憤怒、輿論的壓力、社會的關(guān)注似乎都無濟于事,城管依舊我行我素,毫無收斂的跡象。
“我是依法打人”,這樣的辯解真的讓我很是驚詫,毆打手無寸鐵的老人、暴踢孕婦也算是在執(zhí)行公務(wù)?這也叫有法可依?傳統(tǒng)的國家機器包括軍隊、警察、法庭、監(jiān)獄等專政機關(guān),雖然城管并不是最重要的國家機器但是他的權(quán)威卻要遠遠高于上述幾大部門,因為傳統(tǒng)的幾大專政機關(guān)都有著嚴格的監(jiān)督體系,權(quán)利是相互制衡的。而城管卻有著一個不是警察勝似警察的地位,普通的警察是不敢隨意打人的,而城管不同,他們打著“清潔市容”的名義、憑借著國家權(quán)利機關(guān)的支持干著欺負老弱病殘的行當。試問,如果是政府領(lǐng)導的親戚出來擺攤,城管敢管嗎?如果是黑社會罩著的場子,城管敢管嗎?為什么每一次受傷的都是些老弱病殘?神武的城管為什么不敢碰一碰那些“大老虎”那?小作坊里冒出的黑煙、小造紙廠里流出的污水……面對這些“凈化”城市的清潔劑,我們的城管卻選擇了“臨時性即意失明”。
其實新文化報的這條新聞與小販并無關(guān)聯(lián),公交車司機也決不是小販的行當。但是傲慢慣了的城管見到“體積龐大”的公交車卻心生嫉妒之心,硬是別了公交車7個站地。拙劣的“別車”技巧讓城管自食惡果,最終與公交車側(cè)面相刮。本是肇事的城管卻“反客為主”拿起了警棍朝司機揮舞過去,這樣的“執(zhí)法”激怒了所有的乘客,然后神秘的男子卻一直在威脅著義憤的群眾。如果說城管打小販是“天經(jīng)地義”,那么沒擺過攤的司機又在何處開罪了城管呢?這樣的“依法執(zhí)政”真的讓我們耳目一新。
如果能讓城管做一天小販該有多好啊?。ê蠊载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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