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向食鹽專營說“拜拜”的時候了
在工業(yè)的社會化大生產高度發(fā)達的當下,鹽稅早已不再成為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也早已不再是可以被極少數商人壟斷的稀缺品。食鹽的生產,現(xiàn)在來說已經沒有多大技術含量了。按理說,隨著市場經濟的確立,食鹽也該推向市場??墒?,我們的食鹽專營制度 “我自巋然不動”竟然成了為食鹽專營部門牟取暴利的工具。
食鹽專營的改革必然要觸動一些集團和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所以也就總會有人千方百計阻止改革。比如說,有專家認為“食鹽放開后面臨品質隱憂”,稱“食鹽專營放開雖可讓百姓享受到低價實惠,但也面臨品質如何保證的難題”。重慶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陳逸根在接受重慶晚報記者采訪時就說,(食鹽放開后)肯定會有不法分子將工業(yè)用鹽當成食鹽賣而影響老百姓健康。
專家的話和陳局長的話或許不無道理,但他們的這番話顯然枉顧國家法律,也將有關部門置于不義之地。要知道,自1949年以來,我國已經建立了一整套法律體系。比如,《公司法》和《食品安全法》等。而且,我國各地方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也完全可以履行各自的職責。比如,工商局和食藥監(jiān)局等。
是向食鹽專營說“拜拜”的時候了。現(xiàn)在仍然死抱著“食鹽放開后面臨品質隱憂”觀念,如果不是屁股坐在了既得利益集團一邊,那么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因為“食鹽放開后面臨品質隱憂”理論成立的話,那么所有一切都該“專營”:大米、小米、面粉、醬油、色拉油,禽類、水產、豬牛羊肉,哪一樣不該“專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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