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公車門”不僅是賠償?shù)膯栴}
www.fjnet.cn?2010-03-04 08:19? 楊濤?來源:東方早報
我來說兩句
其次,這也是涉及如何治理“公車私用”的問題。據(jù)統(tǒng)計,目前中國擁有公車超過350萬輛,每年開支超過3000億元,在各地“公車私用”已經是見怪不怪。為了對付“公車私用”,各地也是出臺了不少措施,又是節(jié)假日封存公車,又是派紀檢監(jiān)察人員到各大酒樓對公車拍照,但并沒有多大效果。倘若駱志斌的確是駕駛公車辦私事將車丟了,居然不用賠償,毫發(fā)無損,“公車私用”的行為只會愈演愈烈。如果我們嚴格分清公私事,對于辦私事丟失公車要歸價賠償,在某種程度上也能減少一些“公車私用”的行為。
最后,這個問題還涉及官員的誠信和官員的選拔問題。在現(xiàn)代社會,官員的權力是民眾讓渡權利而產生的,官員行使權力就是要為公眾謀求福祉,官員從政的最重要的品德就是誠信。對于駱志斌的行為來說,要查清事實真相不僅在于這輛公車丟失了是否要賠償?shù)膯栴},而且要查明,駱志斌在這一事情中是否作了假、撒了謊。如果他是“公車私用”丟了車而謊稱是公用,那么他甚至連繼續(xù)擔任白云區(qū)財政局副局長的職務都不稱職,遑論提拔為白云區(qū)審計局局長了。
這么一件事情調查起來總不會有很大的難度吧?
(作者系江西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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