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條例》正待變身《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拆遷”也行將一變而為“搬遷”,但拆遷的故事仍在繼續(xù),不知這是“拆遷變搬遷”的最后瘋狂,還是“搬遷即拆遷”的提前預演。
天津寧河縣居民張熙玲遭遇拆遷,被“做工作”,錄下了一些官員談話,內容相當有意思。
例如,“榮(建勛)書記是這樣說的,只要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教育局拿出什么手段,縣里都支持。好多中央的指令到省市級都走樣,何況在這兒,現在區(qū)縣級領導是太上皇?!?“你哪頂得過縣里?那是誰的天?你的天?那就是人家的天。”
再如,“干啥???要點煤氣罐啊?澆汽油啊?那才是笨蛋呢!澆了汽油將來你兒子誰管呢?你以為澆了汽油,榮書記就免職了?李縣長就免職了?你澆了汽油,你兒子就缺了媽媽。你算過這賬了嗎?現在全國都在這兒擺著呢嘛,把誰處理了?處理了又到別的地方去了。”
最厲害的是這句話,“在英國,你說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國,你說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這一句話,這就是我們?yōu)槭裁丛谌澜缗1?!?/strong>
這些話算不上荒謬、奇怪或不可理喻,因為這些話某種程度上可以算是交了實底,道理上雖然多屬荒謬,生活中卻未必不是通行規(guī)則。按照官員的舉例法,在英國,這些話說出來,可能別人會以為你在發(fā)瘋;在中國,這些話說出來,沒有人覺得你思維有問題,最多只是覺得很憤怒。但你為什么會憤怒呢,不是這些話是事實上不成立,而是你雖然忍受了那樣的事實,但仍然沒有承認那是合理的,僅此而已。
還不知道張熙玲等居民遭遇拆遷,是因為商業(yè)開發(fā),還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中國,區(qū)分商業(yè)利益與公共利益,似乎也是相當困難,商業(yè)利益就是城市發(fā)展,城市發(fā)展就是公共利益,官方認定的事情,無不稱公共利益。這樣,是否遭遇拆遷,取決于你房子底下那塊地皮是否有人看上,被看上了,拆掉你的房子就是公共利益。
- 2010-03-24官員勸拆:“胡蘿卜”的誘惑同樣是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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