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的行李丟失,航空公司只按每公斤100元賠償,泉州人劉先生覺得不能接受。他是從浙江溫州飛抵廈門的,他說,丟的行李中有手機、相機等貴重物品,光這兩樣就值6000多元。(4月14日《海峽都市報》)
看來坐飛機的時候也可以賺錢呀!因為你可以弄一堆磚頭去托運呀,丟失以后你不就賺大了嗎?但這不過是做夢而已,你以為什么行李都可以丟呀?丟的不過是那些貴重的還沒聲明價值的行李而已。因為人家的目的就是為了多賺錢。所以,類似劉先生遭遇的事情你不能去怪航空公司,這不過是你沒有認清自己是誰而已。因為你是中國的消費者,你面對的是中國的航空公司,所以,你唯一應該做的就是盡一切可能的保護好自己!
對于咱們的航空公司來說,他們就是天馬行空,想咋的就咋地,怎么對自己有利就怎么來。比方,兒童機票竟比成人票還貴。目前國內(nèi)民航業(yè)執(zhí)行的兒童票價政策源自1996年2月28日公布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guī)則》,根據(jù)規(guī)定,2歲到12周歲的兒童購買機票,應當按成人票價的50%購買。而部分價格戰(zhàn)較激烈的航線上,成人票卻能享受2到3折的 “白菜價”,理論上應當優(yōu)惠的兒童票反而更貴了。對此,有的航空公司會允許兒童購買成人票,但有些航空公司卻不允許兒童購買更低折扣的成人票。至于兒童票應該是在打折票的基礎上打五折的事情,你想都不用想。
再比方,嬰兒也收成人的燃油附加費。2004年的時候,李先生為1歲的兒子買了一張86元的機票,但卻要像成人一樣出60元的燃油附加費!但當時多數(shù)國外航空公司或者國內(nèi)航空公司所執(zhí)飛的國際航線上,對嬰兒并不另外征收燃油附加費。后來,還是發(fā)改委出臺了規(guī)定后才把嬰兒的燃油附加費叫停的。
當然了,人家也是有守“規(guī)矩”的時候,比方在托運行李方面就是如此。2006年,民航總局發(fā)布《國內(nèi)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guī)定》,“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人民幣100元”。而《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nèi)運輸規(guī)則》則規(guī)定:“貴重物品不得夾入行李內(nèi)托運,承運人對托運行李內(nèi)夾帶貴重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旅客的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50元時,可辦理行李的聲明價值”。而這一次對劉先生的貴重行李就是嚴格依照以上規(guī)定賠償?shù)摹?/p>
所以,千萬不要抱怨什么,要知道你面對的可是國內(nèi)航空公司呀!要知道,盡管國內(nèi)的航空公司似乎也有好多家了,但競爭在哪里,反而是“我的地盤我做主”、“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的事情一點也不少見。啥辦法呢,人家不怕虧,反正虧了都是國家的。
- 2007-05-26廈航大幅提高旅客傷亡行李損失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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