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的交通擁堵現(xiàn)在成了一個頑癥,日前,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撰文建議北京可以考慮征收交通擁堵費。這一提議馬上引起很多爭議。反對的意見是:車主已經(jīng)繳納購置稅、車船稅、燃油稅等稅費,再向他們收取擁堵費,法理依據(jù)并不充分,而且技術上很難操作。
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有兩個思路:堵與疏。理想的辦法是對城市進行科學規(guī)劃,盡可能地滿足民眾出行的需要。但目前城市規(guī)劃滯后于發(fā)展速度是短期內很難改變的事實,這導致“疏”的辦法并不具有現(xiàn)實可操作性,除卻把汽車堵在上路之前,在短期內似乎沒有更好的措施。
一項公共政策須面對兩個因素的考問:政策的一致性和政策的有效性。政策一致性是說,政策目標應符合社會的公序良俗以及民意需要。就此而論,我覺得征收交通擁堵費還是合理的。道路是公共資源,理應為民眾均等化地使用?,F(xiàn)在城市道路留給行人的空間原本就比車道要小得多,而且車輛擠滿城市道路延緩了公交通行,這對不開車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開車的人都知道,在擁堵地段一般都會關上車窗,以免汽車尾氣污染,可是路人卻根本沒有辦法來躲避尾氣的侵害。因而,汽車擁堵帶來了兩重“外部性”:污染環(huán)境和阻礙公共交通。征收交通擁堵費,是能夠有效化解這些外部性的。
既然公共資源有限,不能滿足大家無限制使用,其實也就只有兩種解決方式:一刀切地限制大家上路和競爭性地使用道路。在擁堵高峰時段收費,是一種競爭性的方式,對于時間價值很高的人來說,花錢買時間是劃算的,讓愿意節(jié)省時間的人多付費,再把這筆錢補貼給不開車的人或用于改善城市交通,對于開車和不開車的人來說都是有利的。把大家都堵在路上,事實上也減少了時間價值高的人為社會創(chuàng)造財富的機會。征收擁堵費在長期內有助于交通的整體改善,因而這個政策也是有效率的。
但這項政策的一個顯著弊端在于,收費對大量的公車毫無約束,故而在實施這項政策之前還得先完成公車改革。現(xiàn)在只要是一提及政府收費,無論收費合理與否,都會引致很多非議。這是正常的,不能因此指責民眾不理解或不支持政府的工作。對民眾來說,問題的關鍵不在于政府是否可以收費,而是收費后錢怎么花。一遇到什么問題政府就采取“堵”的辦法,國際油價漲了國內馬上開漲,水、電供應緊張了就馬上漲價,這固無不可,但僅僅只是一漲了之而不從源頭著手尋求解決辦法,事實上是把責任轉嫁給了民眾,民眾當然會不滿。
說到底這是一個公共財政問題,公共財政理念要求:政府征稅和收費理由要充分,花錢更要花得明明白白。只要政府收費的理由是充分的,而且收費的使用公開透明且符合民眾需要,相信民眾對這樣的收費是支持的。記得溫家寶總理在2008年兩會的記者招待會上曾表態(tài),本屆政府任內將建立起完善的公共財政體系。前幾天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2010年深化經(jīng)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也指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形成覆蓋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統(tǒng)一的公共預算體系”。這些年來,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公共財政體制越來越成為了體制改革的瓶頸,這一問題不解決,會連帶政府的其他行政行為也很難落實下去。
(作者為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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