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被保險”,銀行有責(zé)任
?沒有簽字,電話溝通中也沒有最終敲死,卻被銀行告知保險費已被扣除。廈門市民文女士說她配合保險業(yè)務(wù)員“業(yè)務(wù)需要”,報了銀行賬號與身份證號后,就不明不白“被”買了份保險。(《海峽導(dǎo)報》5月25日)
拿到人家的身份證號和銀行賬戶,就可以把錢劃到自己賬上?保險公司的這種“潛規(guī)則”讓人心驚肉跳。不過,責(zé)問的板子不能只打保險公司,因為這樣的行為顯然不是保險公司自己能完成的。市民的錢存在銀行,錢款劃撥都有嚴(yán)格的程序,如果沒有銀行的“鼎力相助”,任何人甚至包括儲戶自己,僅僅憑著一個銀行賬號就想把錢扣出來簡直是天方夜譚??杀kU公司連儲戶的簽字也沒有,憑著其身份證號和銀行賬號跟銀行紅嘴白牙一說,銀行就信了,儲戶就“被”買保險了。
銀行既沒獲得儲戶授權(quán),又沒在劃款前向儲戶征得同意,可以有權(quán)力把儲戶的錢劃給保險公司嗎?由此可見,儲戶“被保險”,銀行同樣難辭其咎。
市民把錢存到銀行,是一種信任。可銀行沒有起到“好管家”的作用,糊里糊涂地就把錢劃給了保險公司,儲戶的利益如何保障?銀行不該被追究責(zé)任,好長長記性嗎?否則就算是我們可以對一些保險公司的電話多留點心眼,恐怕也難以避免銀行糊里糊涂的,拿我們的錢給別的地方。甚至,以后說不定有些人還不是糊里糊涂地扣錯錢,而是鬼精鬼精、“難得糊涂”地偷走我們的積蓄。(來源:海峽導(dǎo)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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