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領,有償?無償?
www.fjnet.cn?2010-09-27 09:53? ?來源:北京青年報
我來說兩句
南京近日出現了一家有償失物招領公司,向失主收取費用后,給撿拾人提成30%。收費標準據稱是“參考市場行情后擬定”的,比如一張身份證50元,公交卡、銀行卡20元,營業(yè)執(zhí)照、機動車牌100元,等等。
這樣的事,對于受拾金不昧教育多年的人們來說,自然會引起不小的震動,激烈的爭議也隨之而來。
有償招領 激活道德死結
我國的《物權法》之所以作出“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之規(guī)定,就是旨在把現實中的公民由假想之道德圣人復位為具有經濟理性的凡人。而即便法律規(guī)定拾物方有權“索償”,也并不影響一些人堅持踐行其道德理想和個人操守。相反,有償招領恰恰激活了長久以來“拾金不昧等美德理想難以踐行”的道德死結。
再者,有償失物招領也成全了拾金不昧道德理想與市場經濟全新環(huán)境的有機融合。當下有些現象屢見不鮮——拾物者要么將失物據為己有,要么索要高額報償,蓄意為難失主。這些行為在商品經濟條件下,似乎漸漸被人們以“理性經濟人的正常選擇”為由,給以理解和接受。在這種背景下,如果僅靠堅持農耕文明中的道德理想來約束和調節(jié)商品社會中人的道德行為,便難免顯得不太現實。
事實上,正是有償招領的出現,才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和修復了道德理想與商品社會因錯位而導致的種種裂痕,從而為我們的美德理想注入了某種新的活力。
周士君(河南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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