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有關部門昨天向媒體公布了該市對原武江區(qū)委書記鄔學新墜樓事件的調查結果。據介紹,鄔學新因與其好友因為經濟糾紛發(fā)生矛盾難于解決,遭該名好友實名舉報其有違紀違法問題。有關部門認為,此事對鄔學新打擊很大,造成精神壓力過大、情緒低落,心結長時間無法解開,從而走上了輕生之路。(10月19日《廣州日報》)
一個個官員自殺,自有一團團的“謎”。
現代社會,法治時代,作為公眾人物,“官員自殺”之謎,相關方面不能不給公眾一個明明白白交待。畢竟,韶關市有關部門向媒體公布的原武江區(qū)委書記鄔學新墜樓之“謎”不再是忽悠人們的“抑郁癥”而是“因遭好友舉報”。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次,有關方面“交待”倒是交待了,只是交待個“不明不白”而給我們來了個“以謎解謎”。
“遭好友舉報自殺”?原武江區(qū)委書記鄔學新這位好友姓甚名誰,報道里只是一個化名“張輝”,此乃“一謎”;鄔學新與他那位多年知交好友發(fā)生了經濟糾紛,到底是什么樣的“經濟糾紛”?此乃“二謎”;張輝舉報了鄔學新哪方面違法違紀問題,經查又是怎樣的“與事實不符”?此乃“三謎”;鄔學曾經是做別人思想工作的領導者,而其上級部門多次做鄔學新的思想工作,并向他澄清遭人舉報的問題與事實不符,還幫助調處鄔學新與朋友發(fā)生的糾紛,但為什么就一直未能解開心結,最終選擇以自殺的方式結束生命,他到底還有多少難解之謎?此乃“四謎”。
張輝之所以用“化名”,有可能怕傷及無辜,“后退一步”,有關部門不是不可以“張輝”一下的;但接下來的“二謎”、“三謎”、“四謎”,就不應該再有一串的“謎”了。因為,作為一名曾經的公眾人物的鄔學新,他與那位“多年知交好友”之間的“經濟糾紛”,有沒有涉嫌違紀,有沒有涉嫌違法,有關方面有必要給公眾明明白白的一個交待。反觀之,本是一件很“廟堂”的事,現在卻很“江湖”地“以謎解謎”,難免讓人“一疑再疑”。
信息公開,政府部門,責無旁貸?!坝形葑?,有田做,有衣穿,有飯吃”,請猜一猜這是哪兩個字的一個詞”?你回答為“富?!钡昧耍瑸楹螀s說“別急,請你再來猜一個個謎”,這不是在跟老百姓“繞圈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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