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lián)挝嚎h縣委書記后,齊景海明確提出了“德孝治縣”的理念。他探索建立干部德孝考核機制,把孝敬父母寫入縣委常委會自身建設(shè)的文件中,明確作為縣委常委行為準則中的一條。在上任后全縣第一次領(lǐng)導干部大會上,他說:“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孝順的人,怎能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決不能讓不孝敬父母的人得到提拔重用!”(12月29日《廣州日報》)
其實,魏縣縣委書記齊景?!案刹恳岚?,先要孝敬父母”的觀點并不新鮮。早在幾年前,甘肅的金昌市、山西的河津縣、河南的長垣縣都先后有過與此差不多的規(guī)定。在干部選拔機制日臻完善的今天,在“依法治國”寫進憲法的當下,“德孝治縣”理念的出爐分明是一個歷史的倒退。
“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孝順的人,怎能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齊書記的質(zhì)問貌似有點兒道理,但實在是不堪一駁。隨手拈來兩個例子,即可擊碎“德孝治縣”的肥皂泡: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長胡長清和成都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弓繼權(quán)。胡長清業(yè)已伏法,弓繼權(quán)也正在獄中服刑。從媒體報道來看,他們的貪腐舉國震驚,而他們的孝順卻也令人萬分感慨——
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長胡長清在位時工作很忙,但每年都要寫幾封信給岳父母。每次回家鄉(xiāng)都會大盡孝道,買營養(yǎng)品,送岳父母上醫(yī)院檢查身體。1994年到1998年,胡長清3次回鄉(xiāng)看望岳父母,即使再忙,每次都必定要在岳父母家里住一個晚上。不論怎樣勸說,胡長清總是讓岳父睡在床上,自己則在床邊鋪個簡易的地鋪。(2000年8月4日《中國新聞周刊》)
“我們作為家屬很痛心,但我認為他肯定算是一個孝子?!惫^權(quán)的妻兄楊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據(jù)楊先生介紹,弓當時在彭州市當市委副書記,“……只要沒出差,他下班回家后都會抽時間給母親揉腳板、陪母親擺龍門陣;如果母親已經(jīng)睡了,他也會開門進屋看母親一眼?!睏钫f,因為母親行動不方便,弓還經(jīng)常背母親上下樓。(2005年4月12日《華西都市報》)
沒有人敢打保票,孝敬父母的干部就一定是清官;同樣,也沒有誰敢拍著胸脯保證,不孝敬父母的干部就注定不會“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算不算“不孝”?按照“父母在,不遠游”的古訓,孔繁森告別風燭殘年的老母親而孤身赴藏是“不孝”,但誰又能說孔繁森不是黨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兒子?
“法行則人從法,法敗則法從人。”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而“干部要提拔,先要孝敬父母”,顯然與依法治國方略背道而馳。認為“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孝順的人,怎能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是犯了主觀主義的錯誤;而“決不能讓不孝敬父母的人得到提拔重用”的“一錘定音”,又犯了欲以“人治”替代法治的錯誤。
當然,筆者并不是反對干部孝敬父母,而是說孝敬父母只是人的本能與天性,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基本準則,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做人的底線。孝敬父母,與干部不干部無關(guān),更與提拔不提拔無涉。我們必須明白一個道理:孝子可以保國安民,孝子也同樣可能禍國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