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三輪校車墜河,致14名學童死亡。據(jù)后續(xù)的報道,事故車輛司機已被公安機關控制,衡南縣教育局長等6名官員被免職,遇難學生家屬已簽訂補償協(xié)議,遇難學生遺體得到妥善處理。
“校車墜河”事件后,教育部照例發(fā)了通知,指出交通事故已成為我國中小學生意外傷亡的最主要原因,希望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盡快傳達學生不要坐報廢車、拼裝車、農(nóng)用車和“黑車”的要求。
不要坐沒有安全保障的車上學。這樣的“要求”,緊急傳達下去了,大概也算作盡到了管理之責。我已經(jīng)告訴你不要坐“病”車上學,你不聽,就是你自己的責任了。至于你的孩子是走著去上學,還是跑著去上學,那是你的事,不在我的“要求”范圍內(nèi)。
僅此而已。
坊間的輿論,多將校車與公車作對此。每年公車浪費公帑以千億計,完全可以節(jié)約一些出來購置校車。由交通擁堵引導出的公車改革問題正在熱議之中,如果真能如了大眾的意,拔一毫以利天下,善莫大焉。
不過以現(xiàn)實來判斷,這樣的想法可能最終要歸為良好的愿望而悄無聲息。且不說公車改革之難于上青天,即便公車真撤掉一些,可省下些許銀兩,能不能花到學生頭上去,還是一個問題。擺在面前的是,既沒有相關制度、更沒有具體的安排,甚至連主管部門堅決解決問題的意向都不是很明確。
校車問題,說到底是錢的問題。教育部原發(fā)言人王旭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坦陳,解決往返學校的交通問題,經(jīng)費是個難題。他說:“政府全包全攬當然最好,但短期內(nèi)看靠政府全包全攬不現(xiàn)實,目前看不能只靠政府一條路?!?/p>
政府大包大攬,曾被視為舊體制的弊端。改革的目標,正是要打破“大政府、小社會”的舊格局。依此思路,教育、住房、醫(yī)療、養(yǎng)老等紛紛推向社會和市場,而正是這些領域,近年來出現(xiàn)的問題多,民眾的意見大。一個重要的癥結,是有關部門在“抓”與“放”的權衡上出現(xiàn)了自利的傾向。凡有利于本部門的緊抓不放,凡是棘手的則避而遠之。公權力部門包攬下來的,多是獨占性的特權;推出去的,多是吃力不討好的麻煩。自利的結果,政府甩掉了一些包袱,不再全包全攬,但規(guī)模卻越做越大,“大政府、小社會”的格局難有改觀。
政府不是公司,當以維持社會秩序和提供高效的公共產(chǎn)品為己任。逐利,是公司的本性,維護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職責。校車,如果按商業(yè)方式來經(jīng)營,窮學生只能坐三輪、報廢車、拼裝車、農(nóng)用車和“黑車”。讓學生坐上安全的校車,政府責無旁貸,政府就應該大包大攬。
我不指望用公車改革的成果來補校車的窟窿。在全國建立校車制度,保證讓有需要的孩子們坐上安全的校車,保障校車的購置、使用的費用,這不是權宜之計,我們需要具體的措施和日程。不能讓更多的孩子死在上學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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