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避免保障房小區(qū)淪為“貧民窟”,“貧富混居”并不是解決之道,根本還在于讓保障房的配套標準向商品房看齊,甚至在某些公共設施的配套上,要超過商品房。
廣州保障房建設今年大提速,而據參與廣州保障房規(guī)劃設計的專家透露,在配套設施上,不少新建保障房將與商品房標準看齊。“今后在廣州,保障房概念將不再是傳統的貧民窟概念,不再只是窮人住的房子。”廣州的一位相關官員如此介紹說。
保障房要建,而且要大建,這是毫無疑問的。從全國范圍來看,今年供應規(guī)模高達1000萬套,首次超過商品房。廣州雖然尚未對外公布今年的供應數字,但供應總量同樣也會超過商品房。這預示著保障房建設進入了“大提速”。發(fā)達國家的經驗表明,保障房是稀釋房價的源頭活水,要調控房價就必須加大保障房的供應。一方面,可以逐步解決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另一方面,可以減少對高房價的恐慌以及炒房預期。
然而,保障房不僅需要大建,還面臨著建得如何宜居的問題。時下,廉租房遠離市區(qū)、廉租不廉住,經適房既不經濟也不適用,使得保障房在一些地方淪為了“雞肋”,棄租、棄購的消息經常有所耳聞。近的如廣州金沙洲保障房新社區(qū)剛建成后,雖然新建的廉租房窗明幾凈,戶型合理,但一些特困戶還是放棄租住,原因是廉租房離市區(qū)較遠,各項生活配套設施不全,貧困租戶除了交納不低的租金和物業(yè)管理費外,還要支出數額不小的交通費用;遠的像山東濟南首批經適房銷售就出現了204套房僅91套被選走,113戶棄購的現象。原因也是因為經適房選址偏遠,公用設施配套不完善。
棄租、棄購者實屬無奈,但更多的人住進去后卻發(fā)現,保障房小區(qū)很難給居住者基本的保障,以至于專家直言,不少城市的保障房小區(qū)都出現了都市“貧民窟”的隱患。也正是因為此,湖北武漢、甘肅蘭州都曾出臺政策,將政府主導的保障房安插到商品房中,實行“貧富混居”,以避免“貧民窟”的出現。
其實要想避免保障房小區(qū)淪為“貧民窟”,“貧富混居”并不是解決之道,根本還在于讓保障房的配套標準向商品房看齊,甚至在某些公共設施的配套上,要超過商品房。畢竟與商品房的居民相比,保障房的居民對公共設施的需求更迫切,依賴度也更高。以廣州最大的保障房項目龍歸城為例,公交線路少,很難滿足居民的出行。而最初的地鐵規(guī)劃離社區(qū)還有一段距離,居民須先通過公交接駁,然后才能換乘地鐵。這無形中增加了居民的出行成本。有關領導調研后,經多個部門討論,地鐵站點已調整到了直連社區(qū),龍歸城也可以算是“地鐵上蓋”的小區(qū)了。這實際上也表明,公共設施的配套優(yōu)先向保障房傾斜,有時并不是做不到,關鍵是有沒有這種意識,會不會將其付諸行動。
眼下,要求所有保障房選址都在市中心,不太現實。但不建在市中心的保障房,在公共設施的配套上必須能滿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公交、地鐵能直通就盡量不要換乘、接駁,醫(yī)院、學校、社區(qū)服務中心等也應盡早納入規(guī)劃中。在這方面,廈門在保障房配套上采取的部分做法很值得借鑒:保障房與商品房的建設采取同步規(guī)劃、統一布局,保障房的配套標準和商品房一樣,包括小區(qū)綠化、空間距離和活動場所等。將保障房公共設施的配套前移到規(guī)劃階段,并與商品房同等對待,這樣的保障房才是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