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鐵道部的統(tǒng)一安排,6月1日起動車組列車全面實行實名制,乘坐G、D、C打頭列車的乘客,無論購票還是乘車都需憑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按照規(guī)定,在購買同一乘車日期同一車次同一乘車站(含同城車站)的動車實名制車票時,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6月1日《青年報》)
火車票實名制有利有弊,大概是認為利大于弊,所以動車組列車全面實行實名制??蓪嵜苼砹耍F路部門的服務也要跟上,以最大程度發(fā)揮其長處,盡量減少實名制帶來的不便。
因為每名乘客都是實名購票、乘車,所以規(guī)定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只能購買同一日期、車次、車站的一張車票。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但是,假如乘客丟失了車票怎么辦?
按照目前規(guī)定,實名制車票丟失后,乘客是不能辦理補票的,即“遺失不補”,這與非實名制車票的規(guī)定相同。但不同的是,非實名制車票丟失后,乘客還可以再次購買相同日期、車次、車站的車票,無非多花一張車票的錢,不會影響乘上這班列車;而實名制車票丟失后,鑒于上述規(guī)定,乘客就沒法再次購買相同日期、車次、車站的車票,這樣就會影響出行,非常不便。
非實名制車票“遺失不補”有其道理,因為不是實名購票,故無法判斷乘客是否真的丟了車票;而實名制車票是以實名購票,車站可以根據(jù)乘客的證件信息進行比對,確定丟失車票的是本人,就完全可以再補一張車票。補票后,即使乘客又找到了丟失的車票,也只能使用其中一張車票,另一張作廢。也就是說,補票并不會給鐵路部門造成損失,也不會讓一些乘客有貪便宜的機會。
其實還可以更簡便一些。既然是實名制購票,車票丟失后可以不補票,直接憑當時購買車票時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進站上車。民航機票也是實名制,乘客如果丟失機票,則可憑有效身份證件補辦登機牌,在這方面,鐵路不妨向民航學習。
“遺失不補”是車票非實名制時的規(guī)定,這個規(guī)定顯然不適應車票實名制的需要,會給乘客帶來許多不便;既然實行了車票實名制,就應充分發(fā)揮實名制的長處,讓丟失車票的乘客可以補票,甚至不補票也能乘車。丟失車票的,縱然只是極少數(shù)乘客,但能否考慮到這一點并為此展開一些舉措,實際上體現(xiàn)著鐵路部門的服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