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武夷山公館大橋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重型貨車嚴重超載所致。”事發(fā)當時,一輛重型自卸貨車在公館大橋和旅游大巴相向行駛。這輛車身自重20.6噸的貨車核載15.65噸,當日卻實載貨物超過60噸,差不多是其核載重量的4倍。就是它的嚴重超載,直接導致橋面突然坍塌,旅游大巴墜入橋下,車上人員1死22傷(見7月17日《中國新聞網(wǎng)》)。
7月14日上午9時左右,福建南平市武夷山公館斜拉大橋將近50米左右的橋梁突然向下斷裂坍塌,橋上一輛旅游大巴在事故中墜落,迄今已造成1人死亡,22人受傷。雖然有關部門的調(diào)查結果出來了,但是面這個調(diào)查結果我們依然心緒難平。雖然這座大橋限載20噸,涉嫌肇事的超載貨車司機張申華,在這里嚴重超載通行一個多月,但從未被攔下檢查過。
我們經(jīng)常見到一些大橋標有噸位限制,然而這些噸位限制只是一種擺設。實際超載過橋既沒人管你,也沒人對你進行必要的處罰。這樣一來噸位限制標志,也就成了可有可無的標志而已。有這種標志人們也不會去看一眼,沒有這種標志人們也不會覺得少了什么。噸位限制是保障大橋安全使用的必要性限制,當這種必要性限制等同于無時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一個產(chǎn)品的使用年限,取決這個產(chǎn)品當初生產(chǎn)的時候的生產(chǎn)質量問題。同時一個產(chǎn)品的使用年限,更取決于這個產(chǎn)品的后期使用問題。如果一個產(chǎn)品在使用過程,被野蠻使用,被超極限使用,必將大大減少該產(chǎn)品的使用壽命。武夷山公館大橋坍塌事故,一方面是因為長期通行超載車輛造成的,一方面則在于武夷山公館大橋,從來沒有接受必要的“體檢”,長期帶病堅持“工作”造成的。
我們分析完武夷山公館大橋坍塌原因,發(fā)現(xiàn)出現(xiàn)問題的根子還是在于超載。如何讓大橋安全度過正常使用期限,在中間不出現(xiàn)“折壽”、“短命”的現(xiàn)象,就要認真把握好后期使用過程當中的問題,不讓大橋在超負荷、超載的工作環(huán)境下工作才是關鍵。而且對于機動車超載的現(xiàn)象,不能只限行而不禁行。
- 2011-07-05治超載僅靠查處還不夠
- 2011-04-13誰來解開這個超載“死結”?
- 2010-03-02福州又現(xiàn)返城高峰 高速交警嚴查超載酒駕擋車牌
- 2010-03-01超載校車在城市化縫隙間窒息
- 2010-01-29大城市人口超載不是流動人口的錯
- 2009-10-13動車組超載咋還理直氣壯
- 2009-08-31火車超載,熟視但不能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