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多次下令禁建別墅,但唐山豐南區(qū)“唐墅壹號”高檔純獨棟別墅區(qū),依然堂而皇之地扶搖直上,如此頂風作案堪稱典型。
房地產開發(fā)領域,膽敢如此違規(guī)操作的,背后大多具有一些行政背景,而豐南區(qū)政府部門已不滿足于傳統(tǒng)的垂簾聽政,干脆跑到前臺自己辦公司,直接操持起別墅開發(fā)業(yè)務。有了紅頂商人的身份,一切不好辦的事情便迎刃而解:先是未批先占,從村民手中圈占大片耕地;再是偷梁換柱,從其他部門想方設法取得建設許可;然后明目張膽,尚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便公開銷售。一個徹頭徹尾的違法項目,就這樣從征地、審批、建設到銷售一路綠燈,讓國家法令的權威蕩然無存。
當?shù)卣块T頂風作案的膽量究竟從何而來?其逐利本性緣何表現(xiàn)得如此肆無忌憚?或許,相關的執(zhí)法監(jiān)督實效是直接原因。那么多審批部門,原本都有嚴格的執(zhí)法標準,對這個“工地旁邊轉一圈都能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建別墅”的項目,一路大開綠燈,是出于對政府部門的庇護而選擇性失明,還是有著某種不為人知的共同利益牽連?有必要徹查,且問責時切莫避重就輕,放掉那些可能存在的瀆職與腐敗暗瘡。
除了執(zhí)法實效,更根本的原因還在于違法成本太低。市場經濟中,違法成本高低是影響人趨利動機的重要因素。當政府官員能利用公權謀取私利時,如果設定的違法成本過低,便極易激發(fā)其謀利之心,甚至膨脹不法謀利的欲望。所謂無利不起早,對一些地方政府而言,違建別墅也好,違建高爾夫球場也罷,之所以敢冒著對抗國家律令以下犯上的風險,本質上還是利益的欲望蓋過了問責的擔憂。
由此,權力必須始終與責任相連,在尋求對政府權力的監(jiān)督約束中,必須時刻將問責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于官員頭頂。但由于剛性問責機制的不健全,尤其是問責過于依賴輿論壓力和上級意愿,即便出現(xiàn)類似違法開發(fā)的事情,有關部門也往往以“生米煮成熟飯”為由,將高高舉起的問責戒尺輕輕放下,或是做做樣子給公眾一個所謂的交代而已。殊不知,這樣的虛妄性問責,不僅無法糾治違法行政中的正義迷途,更在根基上傷害到行政系統(tǒng)自身的公信和權威。
自由型市場經濟,向來排斥權力參與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因為權力所具有的強大資源會從根本上沖擊其他主體的自由競爭;法治型的市場經濟,更需保證行政權力不越位,退守到市場監(jiān)管紅線內,因為權力一旦有了私利,市場與法治的正義都將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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