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消費者在萬翔網(wǎng)上商城秒殺到4臺ipad和一臺iphone,付款成功兩個小時后,商家卻要他們退款,稱沒有秒殺成功。(9月1日《廈門日報》)
商家推出的所有“秒殺”活動,都是一種促銷活動,而所有的促銷活動又都是經(jīng)過商家精心策劃的。對于那些促銷活動的幸運者,他們可能的確會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但這樣的幸運者畢竟屬于鳳毛麟角,絕大多數(shù)人是不可能“秒殺”成功的。所以,促銷活動的最大贏家,必然會是商家。不然,那些商家為什么會對各式各樣的促銷活動趨之若鶩、樂此不疲?
萬翔商城在消費者“秒殺”成功之后,竟然單方面宣稱消費者的“秒殺”并沒有成功,這暴露出兩個問題。
一個是在種種促銷活動中,商家都單方面“擁有最終解釋權”,這種不合理的“最終解釋權”讓商家進可以攻,退可以守,讓消費者成為被隨意宰割的對象。這也就說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被商家給架空了,這顯然是不應該的,對消費者也是不公平的。類似這樣對于消費者的“不平等條約”應該宣布無效,以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利益,也維護法律的尊嚴。
另一個問題,則顯示出商家在誠信上存在嚴重的“硬傷”。既然消費者參加了促銷活動,又是按照商家規(guī)定的程序與規(guī)則完成了“秒殺”活動,那么,商家最基本也是最應該的做法就是,即便覺得一下子有5人“秒殺”成功,超出了他們的意料,可能導致收益減少,甚至此次促銷活動會賠本,也要兌現(xiàn)當初的承諾,這是商家能夠長期經(jīng)營,贏得消費者信賴的基本條件,也是商家應該遵守的基本底線。誠信是商家成功的基石,網(wǎng)上商城對于誠信的依賴度更高,一旦自己的誠信因為一點小利益而被“秒殺”,將來誰還敢成為你的消費者?這樣一來,恐怕最終被“秒殺”掉的,是自己的飯碗。
此時應該如何做來避免因小失大,但愿萬翔網(wǎng)上商城能夠掂量得出,也能夠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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