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方明拋“刁民論”是藐視民眾
www.fjnet.cn?2012-01-11 10:55? 羅豎一?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按照中國現(xiàn)行權力運作機制,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具體而言,其主要享有以下權利:提出議案的權利;提出質詢的權利;選舉和罷免政權機關領導人的權利;人身特別保護權;在人大會上發(fā)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的權利。 由此可見,人大代表的“公權力”所為,對于現(xiàn)實社會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故此,中國向來重視人大代表的選舉等。 幾十年來,很多人大代表確實為中華民族的日益崛起,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有的人大代表,卻辜負了民眾的一番信任,置國家法令于不顧,最終淪為民族的罪人。而有的人大代表,盡管沒有違法亂紀,然有時也會給民眾送上“溫柔的一刀”。 譬如,據(jù)2012年1月10日《廣州日報》報道,“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yǎng)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月9日上午,在佛山兩會南海區(qū)代表團的分組討論現(xiàn)場,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論在網(wǎng)絡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眾所周知,在過去長達兩千多年的專制王朝時期,上至帝王,下至達官顯貴,不時地會把老百姓斥之為“刁民”。 而據(jù)2011年3月9日《人民日報》報道,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徐安認為,有個別領導干部工作久了,群眾觀念淡漠了,還有極個別人耍特權、抖威風,把上訪的群眾當成“刁民”,認為群眾不了解、不理解實際工作??墒悄切棒[情緒”的人員有沒有對照自己的行為想一想,群眾在你們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你們?yōu)槿罕娹k的實事究竟有多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究竟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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