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性拆除”讓文物遭殃
www.fjnet.cn?2012-03-16 17:40? 陳國琴?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3月12日,文化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在人民網(wǎng)“強國論壇”提出,所謂“維修性拆除”、“保護性拆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也違背了文化保護的基本原則。凡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的各類建設性活動和保護維修項目等,都必須嚴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針,依法報批。 近年來,頻頻發(fā)生歷史文物建筑遭到人為破壞的尷尬情形。面對公眾的指責,某些人往往會拋出“保護性拆除”的借口,殊不知,拆除后重建的不過是文物的復制品,其價值哪比得上真文物? 不可否認,由于年代久遠,一些文物確實需要進行必要的維修,這應當建立在對基本設施不進行破壞的基礎上。但現(xiàn)在一些地方打著“維護”、“修復”的旗號,對文物設施進行肆意拆除,這不僅是對歷史的不尊重,也暴露出在推進城市建設中一些干部政績觀出現(xiàn)了嚴重偏差。比如,一些地方為了推進大型商業(yè)區(qū)或者商品房的建設,不擇手段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破壞,一些文物保護單位被少數(shù)官員視為“眼中釘”,想方設法欲將其拔掉。面對頻頻出現(xiàn)的“保護性拆除”,希望有關部門予以高度重視,唯有讓相關責任人受到應有的懲罰,才能避免類似事件接連發(fā)生。(福建日報) ——陜西·陳國琴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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