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上市又遇道德圍城?
www.fjnet.cn?2012-05-06 09:15? ?來源:工人日報 我來說兩句
?[提要] 在經歷27年的發(fā)展壯大后,這份備受中國底層受眾歡迎的雜志將迎來一個關鍵拐點――進軍股市,有望成為中國期刊第一股。如果拋開簡單的道德考量,這份雜志在中國文化產業(yè)發(fā)展初期,體現了其獨特價值。 在經歷27年的發(fā)展壯大后,這份備受中國底層受眾歡迎的雜志將迎來一個關鍵拐點――進軍股市,有望成為中國期刊第一股。 但爭議隨之風生水起。 反對者主要來自一些所謂的精英人士,他們祭出的武器相當有殺傷力:《知音》長期傳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隱私,缺乏媒體的社會擔當,說白了涉嫌傳播三俗,誤導受眾。 媒體報道,從1985年創(chuàng)刊伊始,《知音》就以感情、愛情、案情故事,以及明星隱私抓住了千萬底層讀者,和所謂精英文化形成了對壘,成為一個獨特的大眾文化符號,甚至塑造了風靡網絡的“知音體”。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張檸曾為“知音體”畫了一幅像:“其敘事風格,介于客觀敘事和肉麻抒情之間,夾敘夾議,大起大落,情節(jié)跌宕,用客觀語調講離奇故事,用離奇語調講客觀故事;時而如泣如訴,時而循循善誘,有控訴、有勸說?!?/p> 在《知音》成長史中,除了伴隨著精英們詬病的口水,還有就是與被披露隱私的名人明星們此起彼伏的紛爭――該雜志被作家、明星告上法庭的頻率在國內期刊中同樣位居老大。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2009年,《知音》刊發(fā)《畢淑敏母子環(huán)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遠的人生》一文,署名為畢淑敏。但畢淑敏事后認定這完全是一篇偽作,并一紙訴狀將《知音》告到了海淀區(qū)法院知識產權庭,2009年11月,法院判《知音》3個月內公開道歉,并賠償畢10.1萬元精神損失費。 但這些紛爭并沒有阻擋《知音》快速崛起的腳步,甚至變相地擴大了這份雜志的影響力,并使其發(fā)行量和業(yè)績獲得巨大助推。這本定價4.5元的雜志目前擁有600萬份銷量,成長為知音傳媒集團,總資產近9億元、凈資產6億元,2011年實現凈利潤1億元。該雜志簽約作者獲得的稿酬都是千字千元以上,而在年終特稿評選中,優(yōu)秀文章甚至可以獲得數萬元獎勵。 如果拋開簡單的道德考量,這份雜志在中國文化產業(yè)發(fā)展初期,體現了其獨特價值。 比如在定位上,在眾多期刊紛紛放棄農村市場,專攻城市的高端精英讀者市場,《知音》反其道而行之,專攻二三線城市、城鄉(xiāng)結合部、農村讀者群――而這些地區(qū)往往是精神文化生活最匱乏的地方,從而成為大眾消費文化領域的一個王者。 再比如在價值觀上,立足煽情路徑的《知音》雜志通過大量復制堅貞愛情、負心漢故事,用一種簡單樸素的方式來對底層受眾進行著情感啟蒙和心靈慰藉,不夠陽春白雪,缺乏足夠的養(yǎng)分,卻也不亞于一份弱勢人群的心靈蛋花湯。 堅持做窮人生意的《知音》由此獲得了豐厚的市場回報,它的讀者們甚至可以從不寬裕的生活費中擠出銀子,來累計它的銷量和業(yè)績,而發(fā)行量的上升,也在吸引著更多大眾商品廣告商的青睞。 因此,在發(fā)動道德審判之前,精英們有必要面對這樣一個現實:這家雜志盡管風格有迎合流俗之嫌,甚至不時官司纏身,但它目前是中國合法出版物,且運營狀況符合現階段中國A股上市的要求--市場經濟首先是法治經濟,沒有法治的基石,道德必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對《知音》上市包容是對文化產業(yè)化初級階段現狀的接受。沒有商業(yè)的推動,自由的競爭,市場的繁榮,文化產業(yè)不可能有真正的未來。想想日益繁榮的中國影視圈流行的營銷模式――三分創(chuàng)作、七分炒作,不由得讓人感到《知音》的知音在文化界遍地。 這樣的雜志代表中國期刊上市是不完美的。畢竟,對于具有社會價值導向功能的文化產品不僅僅需要盈利,更需要體現人類共同情感和追求,進而推動文明的進程。這不僅有賴于全體公民素質的提升,更有賴于整個文化領域創(chuàng)作者、運營者素質的持續(xù)引導,以及相關配套制度的完善。 文化精英們與其對《知音》發(fā)動道德審判,不如認真反思一個問題:你們真正關注過底層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嗎?或者即使關注了,為什么沒有獲得他們發(fā)自內心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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