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用“生命”去敲響“溺水事故”的警鐘
www.fjnet.cn?2012-07-05 11:32? 攻玉 路玫草?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每到暑假,孩子溺亡的新聞不絕于耳。雖然,每年政府、學校、社會都會采取相應的策略對私自下河下塘洗澡的行為,予以禁止。但,從無數(shù)起悲劇中,我們可清晰的看到,片面的禁令,永遠無法彌補戲水的誘惑。孩子的生命,并不是敲響安全事故警鐘的撞木,而是保護生命的最低底線。其實,溺水事件并不是不可控,而是當前的生命教育遠遠滯后于災難發(fā)生的時間,從而造成悲劇無法斷絕。 在發(fā)達地區(qū),隨著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的推進,游泳館、游泳池等現(xiàn)代化設施不斷擴建,專門的救援人員與到位的安保措施也日趨完善,從這些條件來看,溺水事故應該越來越少??墒牵词乖谶@樣的條件下,溺水事件仍然層出不窮。從這一點中,我們需要反思的是,硬件設施的發(fā)力,并不代表著問題可以解決。 因為,當前相對缺乏的生命安全教育,為“野泳”在任何一個地方的存在,都滋生出了可能。對于教師來說,那不過是無聊的課程,對于提升學生成績與升學率沒有半點關系。與其花費時間來學習“生命安全”的“廢話”,還不如做幾個習題,多撈幾點分數(shù)。而且,需要指出的是,在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無法在硬件與軟件設施上有大力度的跟進,這也為溺水事故的發(fā)生,也造就了某些條件。 所以,預防“溺水事件”,不僅需要更新各方面的條件,還需要提高生命安全教育。因為,片面地依靠學校的禁令,還不足以輔助解決“溺水”的悲劇,相反,還會讓更多年輕的“生命”去造成社會的恐慌。只有將安全意識根植于孩子的腦中,才能真正讓這種悲劇偃旗息鼓。說到底,當孩子們在下水的前一刻,生命安全教育的警鐘就該及時響起,用以悲劇的愴痛,來斬斷“一時之快”的想法。(攻玉) 短評 溺亡事故頻發(fā)敲響學生暑假安全警鐘 學生溺亡事故頻發(fā),乍一看,是中小學生無知、無畏和缺乏應有的監(jiān)護,實則是中小學生缺乏應有的生命安全教育,導致中小學生一般無法知曉自己的所作所為會給生命帶來危險。加之有關單位和社會防范措施沒有跟進,危險地帶沒有被堵死,導致缺乏判斷力和無知、無畏的中小學生走上了不歸之路。可以說,每一起中小學生溺亡事故,都與社會責任的缺失有關。試想,危險水域有了警示牌或者有人看管;工地上水坑、水塘被圍起來了或者被填埋了;留守兒童放學、放假后,有人監(jiān)護……或許中小學生溺亡事故會大大減少??上?,該做的沒有做,豈能無責? 有鑒于此,我認為,理應采取“疏”與“堵”相結合的辦法,不僅要在江邊、湖邊、水坑邊等危險地段設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并委托民間人士“值勤”,提醒或勸阻學生不要在危險地段游泳、戲水;而且要為學生暑假提供免費的游泳場所,并教給學生一些基本游泳常識和救生技能等,真正把各項安保措施落到實處,以減少或杜絕學生安全事故的再度發(fā)生,以免一失“管”成千古哀。(路玫草) ?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6-20]呼喚專業(yè)溺水救援隊伍
- [ 06-12]中學生溺水暴露“教育欠賬”
- [ 10-18]讓“溺水”的道德成功上岸
- [ 08-09]“打撈”溺水人員該靠誰
- [ 08-02]孩子頻繁溺水與公益性泳場缺失有關
- [ 05-21]誰該為三名溺水孩子的生命“埋單”?
- [ 03-03]齊魯晚報:旁觀小偷溺水是不是道德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