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抓海南女大學生”證據(jù)“傷不起”
www.fjnet.cn?2012-07-05 15:33? 肖 勇?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錯抓海南女大學生”當事人獲釋,警方回應,犯罪嫌疑人的虛假供述是禍首。(7月5日《海峽都市報》) 海南某職業(yè)學院在校女大學生陳尾某2011年9月被瓊海警方從校園帶走隨后移交福州警方,引發(fā)網(wǎng)絡上一場“福州警方是否錯抓海南女大學生”的熱議,九個月之后,案件塵埃落地,錯抓的大學生被無罪釋放。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當日表示,綜觀全案偵審過程,陳才某等人故意虛假供述行為,嚴重干擾妨礙刑事訴訟活動,是導致陳尾某被羈押審查9個多月的主要因素。 如此的思維辦案難于保證還會出現(xiàn)更大的冤案假案,因為警方不正確使用“證人證言”,并且將其最大化,導致了中國很多冤假錯案的發(fā)生,如果對這種“證據(jù)”法典的依舊缺失,保不定明天的你我就會步海南大學生的后塵。 中國的刑事、民事訴訟法,都將“證人證言”列入七大證據(jù)之列,由于對符合“證人證言”的具體條件不甚詳細完備,并且?guī)в袧夂竦闹袊厣热纭爸袊梢?guī)定作證是公民的光榮義務”,導致了中國辦案中“刑訊逼供”問題屢禁不止,重口供起其他證據(jù)嚴重存在,辦案者會采取各種各樣的手段對當事人及其親屬等等套取口供,在實踐上不僅屢屢出錯,導致國際詬病,民眾不滿;理論上因?qū)Α白C人證言”界定的不嚴密,導致我國法律的落后性畢現(xiàn),他沒有界定不作證的權力,甚至連中國封建社會“親親相隱”的人性化都被拋除。 這起案件就是一個家族團伙作案,福州警方辦案中倚重的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且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數(shù)是近親屬的關系,取得了口供之后,福州警方并沒有很好地按照法律對證據(jù)的要求“必須經(jīng)過查證屬實”,也就是陳尾某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證據(jù)本身沒有“證據(jù)鏈”來證明,僅僅是犯罪當事人的口供,和模糊不清的一段監(jiān)視錄像,就對女大學生進行了抓捕,悲劇就此發(fā)生。 今天我們稍稍寬慰的是,福州警方畢竟承認了錯抓人,釋放了當事人,但是他們的思想深處,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在辦案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失誤。如果當初他們能客觀、理性對待嫌疑人的證言就不會有今天。而這起家族作案的悲劇,在某種意義上他們也是被傷害者,如果我們的法律對“證人證言”有更進步的規(guī)定,也就不會有悲劇發(fā)生。 傷不起,真的傷不起!要使悲劇不重演,要使“刑訊逼供”不再發(fā)生,很有必要對我國法律中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jù)的采用制定更完備、更人性化的法典,這不僅是時代發(fā)展的進步需要,也是科學發(fā)展使得辦案手段有了更好的科技保障的體現(xiàn),這才是錯抓海南女大學生悲劇給我們的思考。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5-30]《黑衣人3》電影死于續(xù)集的最新證據(jù)
- [ 05-16]用“前程”擔保不如用證據(jù)說話
- [ 05-16]狠話不是證據(jù)
- [ 01-18]“人造”韓寒:質(zhì)疑若有理,證據(jù)須先行
- [ 08-22]交通事故:“沒撞也賠”得有證據(jù)
- [ 05-11]有幾分證據(jù),說幾分話
- [ 03-21]交警毀滅證據(jù)涉嫌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