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福利院購奔馳車”的三重追問
www.fjnet.cn?2012-09-05 09:35?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近日,有網(wǎng)帖稱合肥市兒童福利院利用社會捐款買豪華奔馳商務(wù)車,并一直閑置。對此,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表示,奔馳車是上級財政撥款39萬元購買的,主要用于外國客人來兒童福利院認養(yǎng)兒童時使用,平時很少使用,“偶爾我們也使用”。(9月4日《人民網(wǎng)》) 這樣的回應(yīng)卻并不能令我們對此釋然。面對“福利院購奔馳車”,公眾尚有三重追問。 一問,涉外接待就一定要用豪車嗎?接待外賓的“面子”與照料孩子的“里子”,孰輕孰重,不言自明。當3元一頓午餐仍是一些貧困山區(qū)孩子的奢望,合肥市兒童福利院卻能花上近40萬元買車,令人咂舌。 其實,外國客人來認養(yǎng)兒童,憑的是一顆公益愛心,而不是沖著所謂豪車接待。澳門明愛總會的負責人,每次騎著破舊的摩托車接送考察者,這種樸素到寒酸的禮節(jié),卻并不妨礙其成為澳門最大的慈善機構(gòu)。說白了,外國客人認養(yǎng)兒童一年到頭也沒有幾次,相比涉外接待的幌子,公眾更愿意相信合肥市兒童福利院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滿足某些領(lǐng)導的私欲。 二問,揮霍財政撥款就能心安理得?正如安徽省慈善事業(yè)發(fā)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開玉指出,“作為一個慈善機構(gòu),所有的錢更應(yīng)該用在孩子身上,向社會展示一種愛心與精神,改善孩子們的生活、教育以及機構(gòu)的軟硬件方面,讓孩子健康成長?!?/p> 即使花的不是社會捐款,上級財政撥款同樣是納稅人的錢,福利院購奔馳車有悖公益慈善的理念,也辜負了公眾的社會期待。在郭美美事件等負面新聞嚴重戕害慈善公信力的背景下,這一行為無疑釋放出可怕的“負能量”,冷了人們對于公益慈善的熱忱,阻礙愛心的傳遞。 三問,巨款購車是如何通過審批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公務(wù)用車采購屬于各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預算內(nèi)計劃,有著嚴格制度管理。對于兒童福利院這家事業(yè)單位來說,近40萬元的奔馳車顯然屬于超標,同時,在車輛已經(jīng)夠用的情況下購車,又屬于超編;如是超編又超標的奔馳車,卻能順利獲得財政撥款,令人驚詫。目前,全國事業(yè)單位正在進行公車大摸底,“福利院購奔馳車”的荒謬折射出公車管理還任重道遠。 社會福利單位提供的公共服務(wù),是以實現(xiàn)公共利益為根本宗旨的,公共服務(wù)的效率與堅持、維護公平和正義原則有著同等重要的地位和意義。倘若公共社會資源得不到合理充分的利用,社會公共利益尤其是孤老殘幼等弱勢群體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實現(xiàn),既難以體現(xiàn)社會正義與公平,又難以實現(xiàn)其應(yīng)有的效率。 對于合肥市兒童福利院來說,必須給公眾一個詳細的交代,一個誠懇的道歉。對于社會來說,通過解剖這只麻雀,糾正理念偏差,堵上制度漏洞,有助于社會福利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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