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個人信息,個人如何維權(quán)
www.fjnet.cn?2012-12-13 14:27? 馬長軍?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臺灣的臺中市最近正在票選“臺中20大必游景點”,當?shù)赜^光旅游局沿街派發(fā)卡片,請民眾投票??煽ㄆ铣艘顚懢包c名稱,還要留下姓名、電話、通訊地址甚至身份證號。細心的臺灣記者拿著卡片質(zhì)問市議員,“給你留下這么多個人資料,萬一泄露出去怎么辦”? 如今,這個問題在臺灣有了“標準答案”:根據(jù)自10月1日起在臺灣地區(qū)施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如果個人資料被泄露,你有權(quán)去法院起訴。(《中國青年報》12月12日) 填表留下姓名、電話、通訊地址以及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恐怕很多人都做過很多次了吧?有的人可能連職業(yè)、婚否、興趣愛好什么的之類個人信息都填寫無數(shù)次了。 為什么那么多的機構(gòu)都要我們的個人信息?對于所搜集的公民個人信息,涉事機構(gòu)又將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填過幾次個人信息之后,我就開始困惑了。 不斷有媒體報道個人隱私信息被大規(guī)模地泄漏,這個問題看似意外,實屬必然。如今人們到什么地方辦事,無論是辦銀行卡、手機卡,還是購買家具什么的,人家都會要你提供諸如手機號、身份證號、家庭住址之類信息,連電子信箱、QQ號都有人要,我究竟已經(jīng)在多少表格上填寫過個人信息,早就記不清了。至于幼兒園或者學校收集個人信息,家長哪有不配合的?也就是說,很多人的個人信息早已在到處被收集被使用,你走到哪兒都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個人信息,我們的個人信息簡直無處不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我們已經(jīng)沒多少隱私了。 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當然不是為收集而收集,就是因為個人信息有很大的利用價值,否則誰還會花錢買?我個人對此是不勝其煩,尤其是最近兩年,我的手機上每天都會收到一些垃圾短信,前幾天我還在跟同事說,縣城幾乎所有超市、家具店、珠寶店、家電商、裝修行、快餐店之類商家好像都有我的手機號,連遠在北京的什么教育機構(gòu)不知從哪里搞到我的手機號,還有一些造假證件假票據(jù)的,隔三差五深更半夜發(fā)來短信。 個人信息被如此濫用,我們的隱私權(quán)益該如何保障?作為個人,能否就此提出維權(quán)主張?臺灣地區(qū)有了《個人資料保護法》,大陸是否可以借鑒?如果公民個人可以就此方便地依法維權(quán),在發(fā)現(xiàn)個人信息被泄漏或者被利用的時候可以報警或者到法院起訴,那么,隨便泄漏和濫用公民個人信息的人或機構(gòu)很可能面臨法律的制裁,甚至遭遇高額索賠而得不償失,公民個人信息也許就能夠得到較好的保護,我們的日子也許會少了一些煩惱。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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