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維權有門,何來修廟拜牌位?
www.fjnet.cn?2013-02-25 17:52? 趙國旗?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8名船員在沒有配備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和不適合出海作業(yè)的天氣情況下,被老板強令駕駛兩條漁船出海,導致4名船員遇難。事故發(fā)生后,遇難家屬多次向出事地有關部門反映,被有關部門互相推諉,家屬在當?shù)?0多個部門之間往來奔波,無一部門受理,有時還遭到毆打。萬般無奈之下,他們于1月24日在出事海域附近為秦皇島市長建了一座廟,然后在市長的牌位前焚香跪拜,希望能引起市長的關注。(2月24日 中國青年網(wǎng)) 類似維權“怪象”的一再發(fā)生,凸顯著民眾現(xiàn)實艱難的維權困境。這與河南發(fā)生的農(nóng)民工拜關公、拜河神討薪事件如出一轍,早已經(jīng)讓人見怪不怪,都是維權渠道不暢演繹出的荒唐劇。 維權無門,渠道不暢,鑄就了“怪象”屢屢出現(xiàn)的現(xiàn)實土壤。演繹荒唐劇的目的無外乎借助媒體等輿論力量,引起社會關注,進而促使相關部門跟進,爭取解決問題,這其實也是法治社會里的維權悲哀。 按理說,8名船員在不具備安全出海條件的情況下被強令出海發(fā)生事故,直接責任人當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在人命關天的事故面前,有關部門理應積極出面徹查事故原因、嚴懲肇事者,給遇難家屬一個交代才是,豈能用種種借口互相推諉呢? 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暢通和規(guī)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xié)調(diào)、權益保障渠道”,而今一個事關四條船員性命的案件,卻要其家屬在當?shù)?0多個部門之間往來奔波,最終竟無一部門受理,有時還遭到毆打,這讓人情何以堪? 人民公仆是來為人民群眾保駕護航的,而不應在事故面前充當麻木的看客。執(zhí)法機關是揚善懲惡,伸張正義的地方,而不是無所事事的安樂窩??扇缃衩鎸τ性┣榈娜罕姡瑘?zhí)法者不去積極履職,還采取一推二拖三打的形式,實乃是置黨紀國法于不顧的權力濫用,更是典型的不作為和瀆職行為,遇難家屬修廟拜牌位背后更是對他們莫大的諷刺。 對于修廟拜市長牌位事件,當?shù)赜嘘P部門應當積極反省,到底權該為誰所用,情該為誰所系,利該為誰所謀?更應通過此事件,增加和暢通百姓的維權渠道,真正做到讓群眾申訴有門,維權有道,在法律和制度內(nèi)順利解決一切問題,而不是遇事被迫去走什么旁門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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