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費抬高“舌尖上的浪費”
www.fjnet.cn?2013-03-25 09:08? 李英鋒?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點多了吃不完還浪費,點少了又達不到最低消費標準?!苯?,有貴陽市民反映,部分餐館的“好位置”設了最低消費標準,使不少想清凈用餐的市民只能硬著頭皮消費,最后吃不完,造成了浪費。 對于餐飲行業(yè)的最低消費線,一些經營者認為,餐飲業(yè)是高度市場化的行業(yè),經營者享有包括定價權在內的廣泛的經營自主權,可以根據資源品質的不同,設定不同的價格,而消費者如果對最低消費有意見,完全可以“用腳投票”。 誠然,確定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是一種自主經營行為,但經營者行使這種權利要有兩條底線,一條是法律底線,另一條是消費者的權益底線,而最低消費很容易跌破這兩條底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權利,如果經營者沒有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最低消費的相關信息,那么,就侵犯了消費者的上述權利。退一步講,即便經營者履行了事先告知的義務,最低消費也可能會產生很多負面的影響。比如,最低消費線迫使消費者多點菜、點貴菜、多消費,客觀上抬高了“舌尖上的浪費”,這與厲行節(jié)約的社會潮流是格格不入的。有關部門對這種設定最低消費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福建日報) ——河北·李英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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