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出票不等于權益棄權
www.fjnet.cn?2013-04-07 17:58? 高亞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廣州多家客票代理處告訴記者,已接到國航、南航、深航等各大航空公司的調價通知,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80元下調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由140元下調至130元。此次調整將為5日后出票的出行者節(jié)省10元費用,但對于乘機日期為5日后,5日前已出票的國內客票,不按新標準退還燃油附加費差價。(4月6日,京華時報) 距離上一次降低燃油附加費已經是一年前的事情了,這次看到久違的燃油費降價利好消息,多少是讓選擇飛機出行的人感到心底一暖。但是有部分乘客可能要高興得太早了,根據調價通知,雖然是從本月5日開始降低燃油費,但對于在5日前已經出票的乘客,是拿不到燃油附加費差價的。 也就是說,你是否提前出票,是決定你能否拿到燃油附加費差價的標準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降低燃油附加費是從某個時段起針對發(fā)生的航空服務,也就是說我如果是買了5日以后的票,那就應該相應的降低燃油附加費,而提前出票,只是為了方便旅客的出行,提前拿到了機票而已,并沒有因此發(fā)生了相應的航空服務。 有一個淺顯的比方,如果我購買了某件商品,并且提前預付了所有的貨款,那么就等于發(fā)生了正常的市場交易行為,如果在我去取商品之前,商品價格發(fā)生了市場波動,無論漲跌其實都與我已經進行的交易行為沒有什么關系了。而機票不同,提前出票,意味著什么呢?意味著我認可了此次交易,燃油附加費的降低是依據相關通知來確定的,只與我是否在這個時間段之前發(fā)生交易有關系,與我是否提前出票并沒有關系。 燃油附加費雖然只不過是降了10元,從數目上來看確實是個小數字,但這代表的是消費者的權益,如果這樣的霸王條款可以順利成章,那下次可能就還會有層出不窮的類似霸王條款強壓給消費者。我們還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基本上是航空公司單方面提出來的,缺乏充足競爭的航空市場,嬌寵了這些巨無霸甚至頂著國字頭的航空公司,與霸氣無比的航空公司相比,作為消費者卻顯得孱弱無比,整個通知里沒有看到航空服務消費者的議價權。 這種權利的缺失,僅憑消費者個人之力顯然是不能爭取而來的,必須有掌握話語權并能代表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平等地與航空公司進行談判協(xié)商,而作為社會公共管理者,更不能坐視這樣的霸王條款的存在,更應該踐行“公平與正義”,為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利有所積極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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