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7時許,西北師大體育系排球專業(yè)大四學生郝峰,為了阻止蟊賊偷竊女生手機,不幸被蟊賊同伙刺傷。12月1日,記者在醫(yī)院見到躺在病床上的郝峰時,他卻因為經(jīng)濟拮據(jù)陷入欠費停藥窘境,而那天遭遇小偷的女生也一直沒有出現(xiàn)。(12月2日《蘭州晨報》) 見義勇為受傷,而自己幫的人卻消失了,相信郝峰肯定很傷心。尋找那名女生的帖子已被廣泛轉發(fā),相信不久她就會被找出來。 這讓我們想起前些日子發(fā)生的另一事件。西安一小伙子抓賊被刺了兩刀,被偷的女大學生把他帶到醫(yī)院付了一千多塊錢醫(yī)藥費之后,就再不見人。小伙子再跟女生聯(lián)系,對方在電話里說:“我已經(jīng)夠可以了吧。再者說,又不是我讓你抓的小偷,對不對?” 兩起事件,情形類似。網(wǎng)友的反映也很類似,到處都是咒罵“忘恩負義”“沒良心”的聲音。罵聲看起來順理成章,早已占領道德高地——這是鞭撻不良風氣,激濁揚清嘛!但仔細想來,卻又不是那么回事。這種罵出來“正能量”,真的會有什么建設性嗎? 在西安這起事件中,小伙子當然是受害者,但罪魁禍首是持刀傷人的小偷,而不是那位被偷的女大學生。雖然她的話有些過分。但換位思考一下,也并非強詞奪理。作為一個學生,她還不賺錢,賠了一千多塊錢之后,她還有多少余力?可輿論完全不顧這些,而是異口同聲地對她進行道德批判,氣勢洶洶,千夫所指。在隨后蘭州這起事件中,女生同樣選擇逃避。我們不能武斷地說兩者有因果聯(lián)系。但是,以往類似事件之中,受幫助人總是被輿論壓上太多的責任,真正嚇跑女生的,恐怕也正是這些承受不起的責任。 在這里,必須將問題厘清。按法治原則,懲罰犯罪和救助、獎勵見義勇為者,本都是政府應該負的職責。被偷的女生也是受害者,并無法律義務去承擔刑事犯罪所造成的后果。當然,如果其經(jīng)濟條件許可,可從人道主義角度予以幫扶,但這并非強制性的。明白了這一點之后,希望很多網(wǎng)民們也能冷靜一下,不要動不動就靠罵人來扮演回正義的化身。這或許會給你增加粉絲,但對于社會風氣并不見得有正面作用。 具體到蘭州這一事件,當事女生其實不必有太多的思想負擔。她完全可以私下向郝峰道謝,在配合警方調(diào)查時,警方也應該保護其隱私權,以避免其擔心遭遇嫌犯的報復。我們的法律和社會風氣,原本都應該是懲治惡人,保護弱者的??勘破热跽吖怨跃头叮瑏砭S護正義的路本來就是一個歧途。同理,用這種道德綁架方式來維系的所謂“正氣”,也是可疑的。 至于保障郝峰們的權益,不讓英雄流血再流淚,則需要早日建立健全對見義勇為者的救助體系。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已經(jīng)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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