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華商報》報道:來西安和大雁塔合影是必須做的一件事。10月2日,有一位陜北游客小陳和他女友在大雁塔一家照相館照相,卻被索要1380元照相費。最后女友被扣在照相館。華商播報記者了解到,目前該照相館老板3日晚11時被雁塔警方行政拘留15日。(10月5日 《華商報》) 看完陜北男子大雁塔照相沒錢女友被扣留的新聞報道,很明顯照相館是在宰客,雖然照相館老板已經被行政拘留,但背后折射出來的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引發(fā)我們思考。近年來,一些景區(qū)的管理者,把腳下的土地當作聚寶盆,自己則變成了商人,滿眼都是金銀財寶,只覺得自己賺得太少。比如大雁塔景區(qū)照相館的商家,把自己花錢租賃來的地方當作賺錢的機器,不管游客愿意不愿意,只因人家勢單力孤就敲詐勒索,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如此“照相陷阱”和古時占山為王的強盜沒有本質區(qū)別。筆者不禁納悶,是誰縱容了景區(qū)的“照相陷阱”? 在報道中,還有一個細節(jié)頗耐人尋味:當事游客遇到麻煩后是給媒體打電話求助,而媒體記者扮成游客,親身體驗了店家的宰客之道才幫助游客報警。這只能說明兩點,一是騙顧客的行為已經輕車熟路、習以為常,二是當地警方在景點周邊的存在感不強,或受游客的信任度不高。小小照相事兒,至少管事的部門有旅游、工商、公安、市場管理及城管等部門,任何一個游客都可能遇到同樣的“拍照陷阱”的怪事,當然任何一個游客都可能舉報此類案件。那么,為什么那么多部門管不了一個“照相陷阱”?或者每一個“照相陷阱”背后都有好幾個懶政的管理部門? 有網友懷疑這些“拍照陷阱”制造者有后臺有背景,前面抓了后面就放了,然后繼續(xù)其騙人的買賣。盡管不能以有后臺有背景來反證其“陷阱”長期存在的事實,但旅游景點類似的現象實在是多了去了。究竟有沒有背景后臺,豈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嗎?又有網友證實自己也曾經遇到過同地點同類陷阱而自己抵抗住了誘惑,然而抗得住誘惑者,大多是多次出門或者多次來該景點的??停駝t他不可能具備這種陷阱免疫力。那么,又是誰讓這種現象屢禁不止,又是誰對當事者屢抓屢放呢?而屢禁不止屢抓不放,反過來是不是一種變相的縱容? 筆者認為,旅游市場需要法制化規(guī)范化,關鍵在于為所有中外游客做好“旅游陷阱”的“填坑”,而非對陷阱加以“堵漏”。如何防止游客在景區(qū)內被宰,這是擺在每一個景區(qū)管理者面前的課題。游客是景區(qū)的衣食父母,把游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讓游客滿意游覽,滿意消費,才會真正實現游客與景區(qū)的雙贏。呵護景區(qū)這張名片,首先需要景區(qū)的管理者和經營者帶頭呵護自己的名譽。見利忘義,等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最終喊疼哭鼻子的不是自己還能是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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