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國家煙草專賣局同日印發(fā)通知,對所有在銷國產卷煙和進口卷煙批發(fā)價格上調6%;建議零售價格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則由各省級局(公司)確定。據此,多個省市的卷煙零售價格都已陸續(xù)上調,提價幅度約10%左右。 控煙不能只打一張“王牌” 止凡 為了限制和減少煙草生產與消費,同時增加政府財政收入,世界各國普遍征收體現(xiàn)政府“寓禁于征”調控意圖的煙草稅。我國煙草稅相比西歐國家并不算高,提煙稅漲煙價也一直為控煙人士所呼吁,此番調整因此受到外界好評。因為大家都有著共同的想象:稅收提高,價格上漲,窮人抽不起了,富人也有痛感了,吸煙的人數不是肯定會減少嗎? 其實,稅收杠桿此前我們也一直在用,而且通過煙草專賣取消了市場競爭,可惜效果似乎并不理想。那么,再提煙稅,再漲煙價,究竟又會有多大的控煙效果呢?煙民對煙價上漲固然會有抱怨,但真的因此戒煙恐怕也不容易;更何況還有很多人抽煙從來不掏錢,此即所謂“買好煙的不抽,抽好煙的不買”?!爸磷鹉暇獜d局級的享受”,還記得這句廣告詞嗎?試問,提多少煙稅能讓局長們不再抽天價煙? 此次煙稅調整最大的特點,被認為是實現(xiàn)了煙草調稅與調價的同步推進。其實,過去提煙稅,煙價也是會同步上漲的,因為我國實行的是煙草專賣制度,壟斷者怎么可能自損利潤為額外增加的煙稅埋單?調稅與調價同步推進,看上去是為了控煙,實則起的是“壟斷協(xié)議”的效果,因為,如果各地煙草調價幅度不同,就會客觀上損害壟斷集體利益。 在我看來,此次煙稅調整真正的“特點”,是依然沒有落實稅收法定的原則,財政部發(fā)個通知就直接把稅漲了,就像之前的三漲燃油消費稅一樣。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語境下,在稅收法定原則備受關注的背景下,無論提高煙草稅多么必要多么急迫,似乎也不應該省掉必要的法定程序。稅率的調整,不僅直接關系公民切身利益,而且決定著稅收的公平性和人們的稅負痛苦感。政府部門發(fā)個通知就提高稅率的“習慣”,早該改改了。 不能否認,提高煙稅的確是重要的控煙舉措,但控煙的王牌又顯然不是只此一張。吊詭的是,提高稅收如此簡單,甚至連人大批準的必要程序都可免去,但要換個煙盒卻困難重重,以至于骷髏頭至今也印不上煙盒。試問,這真的是要嚴格控煙嗎?抑或是,要用最少的代價最多的獲得,去做出控煙的姿態(tài)?一味提高煙草稅,因此難免被誤解為稅收工具主義。 說到底,控煙不力的真正原因,無非是一些地方政府舍不得狠下心來,生怕?lián)p傷到煙草企業(yè)這根“經濟支柱”,進而影響到政府財政收入。這就造成一個非常矛盾的景況:一方面,不斷增加煙稅,說是為了控煙;另一方面,為了增加稅收,又暗地放縱煙草。正因為如此,政府控煙難免投鼠忌器,提煙稅漲煙價,因為對煙草業(yè)損傷最小、財政增收又最多,而成為不變選擇。 但無論如何,提煙稅漲煙價不應該是控煙行動的全部,各種軟性控煙舉措,比如煙盒印刷骷髏頭等警示圖案,公眾場所全面禁煙,嚴懲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等等,都遠比提煙稅更有行動的空間——關鍵是,我們是否真的有決心砍掉煙草這個利稅大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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