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捐者有錯,但編造假新聞的媒體和記者也要嚴懲
2015-10-24 14:08:16??來源: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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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署《關于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guī)定》明確要求,對經查實采寫虛假、失實報道的記者,要給予警告,并列入不良從業(yè)記錄名單,情節(jié)嚴重的要吊銷其新聞記者證,五年內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終身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監(jiān)督報刊主管主辦單位對負有管理責任的報刊負責人做出處理。 但是,我們看到的情況是,“假新聞常有,而懲罰不常有”。如果說,我們要求“不能再讓假新聞欺騙公眾了”,那前提條件就是,“不能再讓編造假新聞的記者和媒體逍遙法外”,應該依法依紀對有關媒體和記者處罰,讓他們?yōu)榇烁冻龃鷥r,成為新聞道路上的“滑鐵盧”。[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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