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第一位“網紅”,比以往來得更早一些。一位吃貨在上海地鐵里啃著鳳爪、飆著臟話,“輕輕松松”地一夜爆紅。 據媒體報道,這位女士在遭到指責后拒不認錯,舌戰(zhàn)眾乘客,還用手機與乘客對拍。經網絡發(fā)酵、人肉搜索后,記者聯系到女主角,她堅稱“沒有影響公共環(huán)境”。 又是地鐵,又是紛爭!從吃榴蓮、嗑瓜子到吐痰、丟尿不濕,地鐵已經成了“網紅”的高產地。在這一事件上,是否亂扔、是否炒作等姑且不論,至少有兩點值得我們反思。 第一,維護公共利益,是不是應該以這樣的形式呈現? 不知什么時候起,人們好像已經習慣了這種模式:遇到不文明行為,有人挺身而出,一言不合隨即大吵大鬧,甚至大打出手,演變成激烈對抗的狗血??;然后,視頻上網、人肉搜索、信息披露,網民一擁而上指責謾罵;最后,熱點消退,所有人作鳥獸散。 想想地鐵里互飆臟話、劍拔弩張的場景,想想虛擬世界里,群起而攻之的場景——場面并不雅觀,行為不算正義,并且比“舌尖上的地鐵”更值得憂慮。 應該說,站在道德的高地,打臉、狠批、出一口惡氣,都是容易的,并且做起來很舒服。可是在這個世界上,容易走的都是下坡路。不會對話、不會講理,不會以理服人,習慣把網絡示眾、人肉搜索作為屢試不爽的解決手段,滿足于用野蠻去糾正“野蠻”,并且形成路徑依賴,不僅容易誤傷他人,也無益于社會的文明進步。 第二,地鐵禁食的尷尬,到底應該怎么破解? “鳳爪女”風波使得地鐵禁食再次成為網絡的焦點。網友群情激奮,紛紛呼吁加強立法、加大處罰力度,表現出一顆顆迫切、焦灼之心。 可是對于地鐵禁食,首先不該急于求成。從某種程度上說,地鐵啃雞爪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高聲喧嘩、“到此一游”等一樣,是不文明現象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的不同表現,也是社會文明程度的一個側影。而提高公民素質、提高社會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希望“畫風突變”不切實際,也違背客觀規(guī)律。 其次,地鐵禁食不能只想著剛性約束。通過立法、重罰“嚇唬人”,給道德問題開法律藥方,不妥當,也面臨著執(zhí)法難題,不可能藥到病除。 在這方面,北京地鐵禁食令經歷了“入法—刪除”的過山車,最終確定“還是交給文明本身去解決”。而《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在最終通過時也取消了禁食條款,只在《廣州地鐵乘坐守則》中明確提出,乘客不得在列車上進食。 可以確定的是,道德問題的解決不該是強迫,而是引導;不是灌輸,而是浸潤;不是改造,而是影響。在候車區(qū)和車廂增加“禁止進食”的警示,在廣播中播放相關勸導,從而人人自覺、互相影響,再加上循序漸進、集小勝而成大勝的公民教育和道德建設——這才是文明必經的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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