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調學費的同時,主政者也應當注意到不同階層學生的承受能力差異,及時為那些對學費上漲承受力較弱的學生提供助學途徑?!?/p> 近日,廣東、江西決定上調公辦普通高校的學費,海南、內蒙古也召開類似的聽證會。各地普遍強調,學費的漲幅考慮了居民經濟承受力,同時會加大對困難學生的補助。然而,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調查顯示,76%的受訪者認為當前大學學費偏高,“不能接受任何學費上漲”的受訪者占到了33.5%。 上調大學學費這件事陷入了一個進退兩難的困境:一方面,大學的辦學成本逐年攀升,要滿足大學的生存與發(fā)展需求,上調學費不失為一種辦法;而另一方面,公眾普遍不愿接受學費的上漲。要跳出這個困境,就必須想辦法解決“大學需要更多資金”和“公眾認為學費太貴”之間的矛盾。 上大學究竟貴不貴?不同的人會給出不同的答案。在中產階層家庭眼中,國內大學學費顯然十分低廉,特別對有出國留學打算的學生來說,中國大學一年學費可能還不及外國高校一門課程的費用。然而,對那些出身于農村或小城鎮(zhèn)工薪階層家庭的寒門學子來說,答案恐怕完全相反。 公立大學應當以公眾負擔得起的合理價格,為社會提供教育服務,在盡可能大的范圍內保障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權。不同社會階層“負擔得起”的價格各不相同,如果上調學費是讓那些有能力和意愿支付更高學費的人來承擔增加的辦學成本,而不給那些無力承受更高學費的寒門學子增加負擔,自然就不會有那么多來自社會底層的反對聲浪了。 人們真正厭惡的不是學費本身多高,而是社會各階層之間的不公。同樣是讓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富有的家庭只需稍稍多撥一點家庭預算,貧寒的家庭卻要節(jié)衣縮食,這顯然會讓社會的貧富差距更懸殊。 當然,這并不是說應當按照學生的社會階層與家庭背景而分別制定學費標準。合理的解決方案應兼顧學費標準的一致性和不同階層學生的區(qū)別性。在上調學費的同時,主政者也應當注意到不同階層學生的承受能力差異,及時為那些對學費上漲承受力較弱的學生提供助學途徑。這不能止步于在嘴上說“加大對困難學生的補助”,而要實打實地進行助學金制度改革。 當下,助學金在各大高校的發(fā)放條件可以說相當苛刻,只有最貧困的學生才能享受到,這個范圍遠遠小于社會對于“寒門學子”的認知。而國內各學校的獎學金制度,較多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較少考慮學生的實際需求,這和學費高昂的歐美名校在發(fā)放獎學金時重點考慮低收入家庭學生的原則截然不同。對那些家庭條件稍好,不宜用獎助學金進行資助,但又不愿給家里增添負擔的學生,我們也還缺少一套成熟的教育貸款體系,讓這些學生可以獨立而有尊嚴地自主完成學業(yè)。 當下,貧富差距在社會上客觀存在,高等教育收費當然不能無視這一事實。如果教育主管部門能夠在助學金、獎學金、教育貸款等方面作出改革,切實保障對高學費負擔能力不足學生的權益,這些學生及其家庭自然不會繼續(xù)反對上調學費,而那些認為現(xiàn)在學費不高,有能力負擔更高學費的學生,自然也會樂見自己的學習環(huán)境能因更高的學費有所改善。 |
廣東、江西等省的相關部門近期陸續(xù)下發(fā)通知,決定從今年秋季起實施新的高校收費標準。7月8日,廣東省華南理工大學發(fā)布了新學年學費調整方案——學費與去年相比漲幅約為30%。這也是本輪高校學費上漲潮中,第一個確定調價方案的學校。 學費上漲引發(fā)學生熱議,“為什么偏偏我上大學的時候趕上了漲價?”“上漲的學費,能不能公開去向?” “限漲令”到期,高校學費開始新一輪上漲 今年6月16日,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就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明確高等院校的學費標準將上漲20.2%,而高職院校學費標準上漲約16.7%,高水平建設大學以及18個重點學科的學費標準,將在具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學費標準的基礎上再上浮10%。 明確高校學費漲價的不只是廣東,江西省今年5月就發(fā)布了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規(guī)定本科生平均學費上調2.3%。內蒙古自治區(qū)和海南省也于今年3月、4月分別召開聽證會并通過了高校學費調整方案。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改委了解到,目前該部門已經向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上報有關高校學費調價的文件,正等待批復。海南省教育廳也向海南省政府上報了調價方案,正待批復。 事實上,2013年高校學費就有過一波漲價潮,湖南、天津、浙江、江蘇、寧夏等地的公辦高校相繼調整學費,有的地區(qū)學費平均漲幅高達50%。 記者梳理相關文件發(fā)現(xiàn),2001~2006年期間,教育部、財政部和國家發(fā)改委幾乎每年都專門下發(fā)通知,要求“高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要穩(wěn)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2007年5月,國務院要求,“今后5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到2013年,在教育部2007年出臺的關于高教學費的5年“限漲令”到期之后,高校學費標準調整陸續(xù)在多個省份展開。 物價、人均收入和生均成本都漲了 “前幾年,周邊省份已經陸續(xù)調整了高校學費,而內蒙古現(xiàn)行的學費標準仍是2000年確定的?!眱让晒虐l(fā)改委收費管理處主任劉曉明說,近年來,當?shù)厝司杖胨匠掷m(xù)提高,學校對學生的生均投入也有所加大,價格主管部門經過核算,認為目前可以適時調整高校學費。 劉曉明進一步解釋說,數(shù)據顯示,2012~2014年,內蒙古普通本科高校人均年培養(yǎng)成本達到18440元,而在2000年,這一數(shù)據僅為1.4萬元。物價上漲、城鄉(xiāng)居民人均收入增加、生均成本增加都是高校學費漲價的主要原因。 廣東省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則解釋說,此次學費調整是16年來廣東首次。價格主管部門為這次漲價作了一年多的準備,并把調整幅度與外省作了比較,最后確定本次漲幅為20.2%。 這位負責人說:“這個幅度應該還是比較適中的,沒有超出居民的承受范圍?!?/p> 海南省財政廳教科文處主任科員楊福林介紹,海南省高等學校的各項支出不斷加大,4所本科院校生均培養(yǎng)成本從2006年的1.2077萬元,增加到2014年的2.2311萬元,8年增長了84.7%。 江西省教育廳相關人士也表示,在高校學費標準調整過程中測算出2014年省內高校生均培養(yǎng)成本平均值為1.91萬元/生,由此確定調高高校學費。 十幾年沒調整不正常,學費調價機制該怎么定 縱觀我國高等教育收費標準,從上世紀80年代首次象征性地征收一兩百元學費至今,高校學費的每次上調都與經濟社會環(huán)境的快速變化有關,尤其是1996~2000年,我國高校開始實施并軌招生至并軌招生完成,個別地區(qū)高校學費也從2000元上漲至4000元。而2000年后,我國高校學費收費標準基本沒有變化。 “學費十幾年沒調整不是很正常,應該建立與物價水平聯(lián)動的調整機制?!睆V東省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說。 北京大學教務部副部長、中國教育財政科學研究所客座研究員盧曉東也認為,高校應當建立學費與物價指數(shù)相互關聯(lián)的調整機制。他說,如果建立起適當?shù)臋C制,高校學費每年都應當有所變動。 在盧曉東看來,目前沒有相應的調價機制,所以高校學費隔幾年就會有一個較大幅度的調整。 “因為之前的學費標準一直都沒有提高,也給學校教學帶來一個比較大的困擾,說到底是辦學資金出現(xiàn)不足?!比A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育管理研究所所長吳宏超認為,此次上漲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大學學費不僅體現(xiàn)教育成本核算,也有很強的社會敏感性。漲學費這個問題需要慎重考慮,現(xiàn)在漲,說明是到了一個非調不可的狀態(tài)。 吳宏超說,目前我國公辦高校的學費標準是“政策定價”,即政府制定范圍,學校在一定的范圍內收取學費。這樣導致的結果是,同一個專業(yè),有可能北大辦學成本會高于中山大學,但北大沒有權利加收學費。 吳宏超認為,這也是公辦大學學費的特殊性,政府除了考慮成本外,還會注重社會公平。 據吳宏超介紹說,我國高等教育實行成本分擔機制,按照《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高等學校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yǎng)成本的比例不得超過25%”,即高等教育成本的75%應該由政府和高校承擔,學生所承擔的成本不能超過25%。“25%是一條‘政策紅線’”。 吳宏超還認為如果能給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權,讓高校像一個獨立的單位去運作,高校將能更好地發(fā)揮育人作用。“高校應當像獨立單位一樣考慮成本、收入,及時向社會、學生公布各項財政收支,這樣高校的辦學水平如果越來越好,所需的成本也會變高,調價也就成為了正常的事情?!?/p> “除了政策撥款和學費調價,學校也應該主動向社會募集資金,開拓更多的資金渠道把學校辦好?!眳呛瓿f。 在盧曉東看來,建立合理的調價機制非常重要,同時他建議對高校學費的結構進行適當調整。他認為高校經費的一大筆支出用于科研,而對于部分不怎么從事科研,但教學質量較高、招生較多的高校可以減少科研成本,讓學費保持較低水平。盧曉東說:“北美高等教育發(fā)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經驗是,大學一二年級教學成本低,學費也低,教師們專心做教學而不是科研。” “我們國家要有更多的學費比較低、教學質量好的學校供學生選擇。這樣學生報考的時候,如果經濟方面有困難可以有更多的選擇?!北R曉東說。 優(yōu)質教育是否可以成為漲價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在廣東出臺的調價政策中,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含試點單位)的本科院校、不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本科院校的學費標準依次遞減,而高水平大學可以在本科院校學費標準的基礎上再上浮10%。江西省在調整方案中規(guī)定具有博士培養(yǎng)資格的高校本科專業(yè)學費上浮20%,具有碩士培養(yǎng)資格的高校本科專業(yè)學費可以上浮10%。 對此,廣東省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高水平大學相對來講培養(yǎng)成本也較高,高等學府學費可有所上浮這一政策充分體現(xiàn)了優(yōu)質優(yōu)價,也有利于建立一個動態(tài)調整機制,對學校來講,也是一個競爭機制。 但這種說法遭到一些家長質疑,優(yōu)質優(yōu)價是不是說名校學費就最貴?而現(xiàn)實情況是,清華、北大近10年學費變化并不大。 據了解,目前北京大學普通專業(yè)的學費為5000元至5300元,清華大學非藝術類本科生每人每學年的學費為5000元。兩所大學的收費均符合2000年北京市下發(fā)的《關于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中所要求的: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重點學校不超過5000元,理工科專業(yè)重點學校不超過5500元。 就讀于內蒙古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的佟若怡聽聞多省市高校學費漲價后提出了質疑:“好的大學每年都有比普通大學更多的撥款,社會人士、知名校友的捐款也比普通大學更多,為什么還要漲學費?” 上漲的學費怎么花,家長學生應有更多知情權 剛剛參加完高考的廣東考生小釧打算報考廣州體育學院,聽聞學費上漲后有些擔心會給家里增加負擔,但她也表述,如果校方能將上漲的學費用于學生,上漲也合理。 江西考生小駱則希望,學費調整后學??梢酝晟菩然A設施,多給學生一些便利與舒適。 采訪中,還有不少家長認為,讓高校經費滿足高校辦學需要不能僅靠提升學費,還可以通過加強產學研合作、發(fā)動校友力量捐款等措施獲取更多橫向經費。 涂先生是江西某大學學生的家長,他認為大學學費可以稍微上調,但必須以財務透明與監(jiān)管公開為前提。 家長對漲價的疑慮與我國高校財務公開不夠透明有直接關系。 早在1999年,教育部就發(fā)布了《全國教育工會關于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意見》,2010年又頒布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其中規(guī)定,學校財務、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等財務信息都需公開,但近些年我國高校的財務公開卻一直不盡人意。 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法中心2011年發(fā)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開觀察報告》稱,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學,沒有一所向社會主動公開學校經費來源和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也沒有一所高校公布學校財政資金的具體使用情況。 記者從教育部官方網站中查詢了多家高校2014~2015學年信息公開報告發(fā)現(xiàn),大部分高校的信息公開報告中財務信息較少,有些高校甚至僅用一句話帶過。另有部分高校將校務公開與信息公開混淆,公開報告中大部分內容為該校校務內容,并不涉及財務信息等內容。 多年來,對高校信息公開透明化的呼吁不絕于耳,但效果甚微。在此次多省份出臺的學費調整方案中,要求高校公開經費使用明晰賬目也被列入其中。 廣東省發(fā)改委明確要求,上調學費后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償還學校歷史債務,高校需公開使用明細賬目。同時壓縮“三公”經費,確保學費增加收入用于學生培養(yǎng)。 6月,湖北省決定在高校全面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要求全省高校對在校學生收取的所有費用均納入收費目錄清單,注明收費項目、標準、依據、執(zhí)行時間、舉報電話等內容,并通過校園網設立專欄提前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0天。該制度同時明確,未列入清單或未落實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費,學生有權予以拒付,并向價格、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投訴。 廣東省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認為,不斷推進大學財務公開是優(yōu)化漲價機制的好方法,學校真正做到財務公開不僅能夠明晰資金的流出,同時也能夠讓民眾了解學校更多的資金來源還是來自于政府。 吳宏超認為,調整高校學費,應該建立辦學成本隨辦學質量提高而增長的機制。他說,不少人聽聞高校漲學費都有些恐慌,如果能建立一個合理的增長機制,并讓這個機制常態(tài)化,讓家長和學生對人才培養(yǎng)成本有知情權和參與權,讓制定的流程更加公開,就會消除人們的疑慮,也會讓社會更加支持教育。 |
視覺中國供圖 多個省市近日陸續(xù)發(fā)布普通高校學費上調信息,廣東學費增幅為20.2%,江西、內蒙古和海南等省份也已確定了調整方案。 上漲學費自然有其說辭:高等教育是非義務教育,實行教育成本分擔機制,而物價連年上漲,辦學成本激增而學費標準10年未變。一句話,就是學費需要上漲了。 高校辦學成本上漲確實是不爭的事實,高校要做的無非是開源節(jié)流。高等教育既然實行的是成本分擔機制,就意味著“開源”除了增加學生學費,政府也應該按照法定責任按時足額撥發(fā)高等教育經費,高校也應通過向社會提供服務、轉讓科研成果以及募捐等方式從社會籌集經費。“節(jié)流”就是要控制成本,要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強化資金績效管理,好鋼用在刀刃上。 高校學費上漲,同時也意味著學生的人力資本投資增加。他們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和質量是否能得到相應的提高?他們的人力資本是否能得到有效的提升?未來人力資本收益是否能得到相應的提高? 高校學費上漲涉及學生切身利益,高校必須提供更好的服務供給,才能對得起學費上漲的要求。 即便學生能充分認可學費上漲的理由,這些方面也應給學生和社會明確答復的問題,否則會消解高校學費上漲的合法性。 |
近日,江西和廣東已確定今年起高校執(zhí)行新學費標準,內蒙古和海南也已召開聽證會并通過高校學費調價方案。盡管學費上漲省份的有關部門和高校,做了不少解釋,甚至有學生和家長都表示“如果宿舍條件和教學環(huán)境同步提高,還是可以接受的”,但輿論熱度并沒有減弱的趨勢。(7月11日北京青年報) 兩年前,江蘇等十余省份相繼調整公辦高校的學費,引發(fā)輿論熱議。今年,廣東、江西等地高校學費調價,再度成為輿論焦點。高校學費上漲的確是一個敏感話題,但“逢漲必議”成為縫漲必疑未必可取。 輿論對高校學費漲價敏感甚至反感,如果僅僅是出于對老百姓負擔過重的擔心,大可不必。一者,雖然個別媒體故作驚人之語,以“漲聲一片”、“漲幅超過50%”來吸引公眾眼球,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無論是兩年前,還是今年的高校學費調價,幅度都不算高。從華南理工大學公布的最新學費標準看,文科專業(yè)每年6060元,理工科專業(yè)每年6850元,分別漲1500元和1690元。江西高校學費漲價后,平均學費每年4000元,較現(xiàn)行的3910元僅提高2.3%。江西高校學費的上調幅度堪稱“可憐”。 其二,不少省份在上調高校學費的同時,都有相應的配套措施。2014年,江蘇率先宣布高校學費調價,農林、藝術類的學費維持原狀,另有6類本科專業(yè)的平均漲幅為16.61%。江蘇省教育廳明確要求,必須將增收的學費按規(guī)定比例,全部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同時做好勤工助學、特困補助和“綠色通道”等幫扶工作。在2014年經費預算中,江蘇省財政安排的高校學生資助經費為11.84億元,比上年增長23%。 割誰的肉都會心疼。因此,關系國計民生領域的漲價,一直受國家政策的嚴格控制,高校學費也不例外。2001年起,教育部、財政部和國家發(fā)改委每年都要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高校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穩(wěn)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任意提高。2007年5月,國務院也專門提出要求:今后5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換句話說,2001年之后,高校的學費至少12年原地踏步。 眾所周知,過去的十幾年我國經濟一直在高位運行,老百姓的實際收入在上漲,房價漲幅有目共睹,一味的要求高校學費“原地踏步”顯然有失公允。我國現(xiàn)行的是九年制義務教育,高等教育屬于成本核算教育,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yǎng)成本、高等學校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高??梢砸罁陨淼臓顩r適當上漲學費。 有評論認為,高校漲學費就該有一個“缺錢”的樣子。對此,筆者完全贊同。那么,高校究竟缺錢不缺錢?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高校持續(xù)擴招,為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作出了重要貢獻,不少高校也因此背負了沉重債務。況且,高校也不是世外桃源,近年來公用支出、固定資產折舊支出等不斷加大,基本建設、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專業(yè)建設都需資金投入。要求高校學費一成不變,顯然不合理。 還有評論認為,高校學費上漲需要公開“生均培養(yǎng)成本”、“地方財政的投入成本”、“學費支出使用情況”三本明細賬。只有依法依規(guī)且遵從信息公開的規(guī)約,才能避免輿論“逢漲必議”。我認為,評論者的擔心完全是多余的。 2014年7月,教育部向社會公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要求各高校將基本信息、招生考試信息、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人事師資信息、教學質量信息、學生管理服務、學風建設信息、學位學科信息、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向社會公開。此外,近年來,中紀委和各省紀委都相繼開展對高校的巡視工作,高校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也步入常態(tài)化。在此背景之下,高校就是想隨意大手大腳亂花錢,想藏著掖著,也已經不太可能。 |
2014年,天津、浙江、江蘇等十多個省份的公辦高校學費相繼調整,時隔兩年,又迎來了新一輪高校學費調價。記者近日采訪獲悉,江西與廣東已確定在今年執(zhí)行新學費標準,根據廣東省發(fā)布的《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本次調整的學費增幅為20.2%,將從2016年秋季開始執(zhí)行。7月8日,廣東省華南理工大學率先發(fā)布新的學費調整方案。同時,內蒙古和海南已召開聽證會并通過了高校學費調整方案,但目前未敲定執(zhí)行時間(7月11日《西安晚報》)。 目前看來,這些省份漲高校學費的理由一言以蔽之,辦學成本壓力使得他們不得不漲價。對這種漲價理由,粗略地看似乎有道理。不過,高校漲學費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公開高校學費的收入與使用賬本,放在陽光下接受相關機構與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更要公示高校生均培養(yǎng)成本的詳細情況,讓公眾知曉高校到底有沒有不合理的培養(yǎng)成本增長。 事實上,正如媒體前不久的報道所說,不少高校培養(yǎng)成本沒有詳細清單,學費支出監(jiān)督機制缺失,致使學費收支成為一筆“糊涂賬”。在這種情況下漲學費,顯然難以獲得大多數(shù)民意的支持。 正因學費收支成糊涂賬,以及培養(yǎng)成本不合理增長,高校辦學成本就不能只讓學生扛。比如,高額的基礎設施建設成本,就不應包括在學費中,尤其是高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A設施等硬件建設,是為了提升辦學條件,提高學校競爭力,可以通過校友、商業(yè)公司、社會捐贈獲得建設資金。而高校行政機構臃腫、開支大的問題,則需要精簡機構、裁撤冗員來化解,而非一概轉嫁給學生去承擔。 要保證辦學成本不是只讓學生扛,當務之急是修訂完善高校生均培養(yǎng)成本測算與管理辦法,哪些辦學支出可算作培養(yǎng)學生的成本,哪些不能算,要有明確界定。換言之,要從培養(yǎng)學生的成本中剝離掉不必要的開支。不然,高校辦學成本構成非常復雜,不能將所有支出都匯總到培養(yǎng)學生的成本當中,完全靠收取學費來生存。為應對辦學成本的提高,高校與其不斷漲學費,不如在政府撥款、學費收入之外,尋求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如捐贈收入、投資與經營創(chuàng)收。 |
【生均培養(yǎng)成本增長的原因是什么。是物價上漲,還是高校的盲目擴張?在培養(yǎng)成本不透明的情況下,公眾不免擔憂:學生是在為高校培養(yǎng)成本的不合理增長埋單?!?/p> 7月8日,華南理工大學率先公布了最新學費標準,文科專業(yè)每年6060元,理工科專業(yè)每年6850元,分別上漲1500元和1690元。已確定漲價的還有江西省,而內蒙古、海南等省區(qū)也已經召開聽證會并通過了調價方案。 2007年5月,國務院頒布《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今后五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這一限令讓高校學費保持了5年的穩(wěn)定。5年期限一過,禁令解除,部分省份就先后上調了學費;2014年,浙江、江蘇、天津等十余省市,也紛紛調整了多年未變的學費標準。今年這一輪漲學費,是禁令解除之后的第三波了。 高等教育非義務教育,實行的是“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yǎng)成本、高等學校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對于漲學費,高校給出的理由是,學費標準還是十多年前制定的,而物價水平不斷提高,包括學校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固定資產折舊支出等都在逐年增長,生均成本大幅提高。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廳算了一筆賬,2012至2014年,公辦本科生均培養(yǎng)成本,每年約為1.8萬元,而學費僅為3000余元,地方財政要承擔1.5萬余元。 由此來看,漲學費的理由似乎很充足,但是,避不開學費調整的正當性以及合理性。比如,生均培養(yǎng)成本增長的原因是什么?是物價上漲,還是高校的盲目擴張?在培養(yǎng)成本不透明的情況下,公眾不免擔憂:學生是在為高校培養(yǎng)成本的不合理增長埋單。生均成本如何核算才合理,是否可以把所有辦學成本都平攤在學生身上?上漲的生均培養(yǎng)成本,政府、學生各分擔多少,漲多少才合適?而且,這筆賬如何算也不能完全由高校自說自話,應該向公眾詳細地說明。 又比如,增長的學費收入將用于何處,是改善高校辦學的軟硬件條件,還是用于償還高校債務?各地雖然有明確規(guī)定,學費不能用于償還歷史債務,但是確保增加的學費收入用于學生培養(yǎng)而不是其他,需要高校管理與監(jiān)督制度更加公開、透明。 高校不是企業(yè),高等教育屬于準公共產品,在考慮學費漲不漲時不能僅算經濟賬,還要算“情懷賬”。廣東省發(fā)改委曾稱學費漲幅在可承受范圍之內,但在漲學費的決策過程中,學生及家庭是否可以承受,最有發(fā)言權的他們卻處于失聲的狀態(tài)。對于一些家庭來說,學費上漲一些并不是太大的負擔,但對另外一些經濟狀況不佳的家庭來說,卻是一個問題。當然各地也強調將加大對貧困生的助學投入。 高校辦學成本不斷增長,需要的辦學經費水漲船高。如何平衡收支,政府財政投入、學費收入之外,高校其實還可以有別的辦法。在美國,即便是公立學校,也越來越多地努力推動經費來源的多元化,通過校友捐款、社會捐款、商業(yè)公司等渠道來充實學校的錢包。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丹尼爾·麥克法登還建議,學校利用自身的科研優(yōu)勢,從企業(yè)界和政府獲得更多的科研經費;通過網絡課程等技術創(chuàng)新,降低生均成本。不過,實現(xiàn)收入多元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高校的辦學質量和服務水平。與之相比,漲學費可能是一個省心、“好用”的辦法,或許不用怎么費力,就能填補資金的缺口,但無論如何算不上好辦法。 |
近日,江西和廣東已確定今年起高校執(zhí)行新學費標準,內蒙古和海南也已召開聽證會并通過高校學費調價方案。廣東明確調整高校學費后,華南理工大學率先公布了最新學費標準,文科專業(yè)每年6060元,理工科專業(yè)每年6850元,分別漲1500元和1690元。江西高校學費漲價后,平均學費每年4000元,較現(xiàn)行的3910元提高2.3%。 學費上漲需要多重公開 燕農 2014年,國內十余省份相繼調整了公辦高校的學費,一度引發(fā)輿論熱議。時隔兩年,廣東、江西等地高?;蛴瓉硪惠啞把a漲”。同樣的,輿論焦點還是此前的輿論焦點,盡管學費上漲省份的有關部門和高校,做了不少解釋,甚至有學生和家長都表示“如果宿舍條件和教學環(huán)境同步提高,還是可以接受的”,但輿論熱度并沒有減弱的趨勢。 大學學費是否可以上漲,答案是肯定的。在此輪學費待漲的省份中,海南省的學費標準已執(zhí)行了14年,廣東省的學費標準更是執(zhí)行了16年。十多年間,物價指數(shù)不斷增長,大學的公用支出、固定資產折舊支出等不斷加大,尤其是多媒體教學等現(xiàn)代教學設施已成為各大學的標配,教學和科研設施的升級換代,早已非十多年前可比。這種情勢下,要求大學學費標準“一貫制”,顯然是不合理的。 輿論關乎于此的爭議,之所以“逢漲必議”,關鍵在于學費標準上調的相關數(shù)據信息公開透明不夠。眾所周知,我國高等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依法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yǎng)成本、高等學校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也就是說,生均培養(yǎng)成本是大學學費調整的重要依據。然而,見諸報端的,只有內蒙古有關部門透露公辦本科高校生均培養(yǎng)成本目前每年約1.8萬元,這就不免讓人懷疑學費上漲的隨意性。 大學學費上漲,最起碼需要公開三本明細賬。其一是生均培養(yǎng)成本。這里所謂明細賬,不是生均培養(yǎng)成本的最終數(shù)字,而是培養(yǎng)成本的數(shù)據都由哪些方面細致構成。正如有專家指出的,高校把所有辦學經費平攤在學生身上核算,這個做法并不合理,應該明確哪些支出可以進入成本,交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核算。只有生均培養(yǎng)成本成了明白賬,大學學費上漲才有理有據。 其二,地方財政的投入成本。按照相關法規(guī),學費占年均教育培養(yǎng)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同時《高等教育法》規(guī)定,各級政府依照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保證國家舉辦的高等教育的經費逐步增長。比如內蒙古公布,本科生均培養(yǎng)成本1.8萬元,其中學費3000余元,地方財政要承擔1.5萬余元,這種情形下學費上漲并無不可。而若不公開地方財政投入力度和增長速度,就不免落下學費上漲為財政欠賬買單的嫌疑。 其三,學費支出使用情況。依據相關法規(guī),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高校學費。廣東省發(fā)改委表示,上調學費后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償還學校歷史債務,高校需公開使用明細賬目,同時壓縮三公經費,確保學費增加收入用于學生培養(yǎng)上。唯此,學費上漲才具有正當性。 一言以蔽之,大學學費上漲也是一個法制問題,只有依法依規(guī)且遵從信息公開的規(guī)約,才能避免輿論“逢漲必議”。 高校收費要多講“窮人經濟學” 堂吉偉德 為期5年的高校學費 “限漲令”2013年到期后,各地高校漲價幾乎已無可避免。被長期壓制的高校學費,有合理性的上漲也在情理之中。不過,漲與不漲是一回事,如何漲和漲多少又是另一回事。公辦高校為全民所共有,如同景區(qū)收費一樣,如何沒有一個取向性的問題,加上有著嚴格的程序性把關,那么漲價過程可能會變調,而漲價的結果也會讓人大失所望。 在教育負擔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過高的收費會讓讀書的意愿下降。更重要的是,高等教育可以產業(yè)化,但絕對不能商業(yè)化。公辦學校囿于自身的特殊性,如同公辦醫(yī)院一樣,如何堅守“姓公的本色”,同樣是高校漲學費議題必須考慮的問題,也是外界關注的原因所在。若不能秉持“窮人教育學”的思維,堅持高等教育人民辦,辦好教育為人民的原則,那么高校漲學費則會被利益所侵蝕,被市場所左右。 合理而科學的漲價,必須兼顧各方的利益訴求,合理分配各方的負擔,比如政府投入、自我籌集和向學生收取,應各占多少比例。還比如在漲價的程序上,如何更好實現(xiàn)公平正義的原則,就必須傾聽各方的意見,并切實履行好聽證等程序;還比如在漲價的標準上,能否制定一個科學化的遞增比例,而不是一限就死,然后一放就亂,沒有一個參照物價上漲、居民收入等各種因素的漲價機制。當然最重要的是,如何在高校學費上漲之時,體現(xiàn)出“窮人教育學”的信仰與理念,是當前最亟待解決的課題。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西奧多·舒爾茨1979年提出了窮人經濟學的理論。他認為,懂得窮人的經濟學,就懂得了經濟學中許多重要的原理。因此,國家領導人多次強調,要“懂得窮人的經濟學”。如何懂得?就是要將一切發(fā)展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都放在絕大多數(shù)人的身上,讓弱勢群體也有機會享受有尊嚴的生活。高校招生之中,有相當比例的是貧困學生,還需要靠助學貸款才能上學。還有許多是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學費作為剛性支出已影響到其家庭的正常支付能力。他們的利益訴求和現(xiàn)實情況,必須作為學費上漲之時,優(yōu)先考慮的因素。 當然更重要的是,教育部等部門2015年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2015年規(guī)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再次強調“高校學費標準應嚴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養(yǎng)成本25%核定”。在很多高校收費已逼近和達到這一臨界值之時,漲學費已沒有多大的彈性空間。如此情況下,若沒有“窮人教育學”下的教育情懷,既無以感動各社會機構獲得更多的捐款,也無以激發(fā)自我做好開源節(jié)流的努力,彌補辦學虧空或者成本不足,就只能在漲價一條道上走到底。 哈佛大學是累計接受社會捐贈最多的大學。截至2015年,哈佛大學接受捐贈總額大約為364億美元,我國高校累計的社會捐贈還不如一個哈佛大學多,一些國內的機構寧愿把錢捐給國外的知名大學,也不向國內的高校捐贈,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偟膩碚f,還在于國內高校過多的注重了經濟利益,既無透明的財務機制,又無令人信服的人才培養(yǎng)成果,更缺乏“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與高校內涵,漲學費則注定讓人糾結不堪。 |
【只有在想盡辦法節(jié)流開源之后,如果學校還存在辦學經費緊張問題,方可提高學費標準。而提高學費標準,需要做到兩點,一是公開、透明、清晰核算生均成本,二是對學生分攤成本,規(guī)定明確的比例?!?/p> 近日,廣東和江西確定今年高校執(zhí)行新的學費標準,內蒙古和海南已召開聽證會。2014年,天津、浙江、江蘇等10余省份相繼調整了公辦高校學費。時隔兩年,或迎來新一輪高校學費漲價。 其實,在高校學費“限漲令”到期后,從2013年開始,各地已陸續(xù)傳來學費上漲的消息,部分地方漲幅甚至高達50%。高校漲學費的理由聽上去很充分:辦學成本大幅增長。隨著物價上漲,高校辦學成本確實在增加,可這些成本都是合理的,都用于人才培養(yǎng)了嗎?并不盡然。 按照高等教育成本分攤理論,確定學費標準,首先必須核算生均培養(yǎng)成本。目前各地測算高校生均培養(yǎng)成本,是將所有辦學開支加總,再平均到每個學生頭上。顯然,有些開支不該算作生均培養(yǎng)成本,包括龐大的行政人員開支,用于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開支,以及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學術研究的開支,等等。這些開支有的并沒有提高教學質量,反而造成對人才培養(yǎng)的干擾,在核算生均成本時應該剝離。 或許有人認為,這是無法剝離的開支,那么,從節(jié)約出發(fā),就應該通過改革來減少不必要的辦學成本。對于龐大的行政開支,如果能精簡學校行政機構,不是既能推進學校治理改革,又能減少開支嗎?對于學校用于形象工程的開支,如果不再由領導拍板決策建設某些項目,而實行民主管理,不是可以節(jié)省大筆鋪張浪費的經費嗎?對于學術研究,如果學校調整對教師的評價體系,不只重科研,而是以人才培養(yǎng)為核心,學術研究為人才培養(yǎng)服務,不是可以發(fā)揮更大的學術研究效益嗎? 可以說,通過校內治理改革,高校完全可以降低辦學成本,并由此減少漲學費的沖動。另外,節(jié)流的同時,高校完全可以開源,即拓寬辦學經費來源。我國公辦高校,都存在辦學經費來源單一的問題,要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必須拓寬辦學經費來源,尤其是建立向社會募集資金的機制。 只有在想盡辦法節(jié)流開源之后,如果學校還存在辦學經費緊張問題,方可提高學費標準。而提高學費標準,需要做到兩點,一是公開、透明、清晰核算生均成本,并得到師生和社會公眾認可;二是對學生分攤成本,規(guī)定明確的比例。在發(fā)達國家,制訂學費標準通常有兩個比例,其一,學生分攤成本的比例不超過20%;其二,學費標準不得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按照這兩個比例計算,取最低值。 我國規(guī)定,學生分攤成本比例不得超過25%,比發(fā)達國家高5%,這是可以理解的。從目前各地的情況看,也基本按照這一比例執(zhí)行。但是,目前高校的學費標準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卻是偏高的。以廣東為例,這次漲學費后,以收費較低的文科專業(yè)學費(6060元)計算,已占到2015年廣東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58.9元的22%,占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4元的45%。這還只是以廣東省居民的收入計算,而到廣東讀書的學生不只省內學生,若按全國收入水平測算,這一學費標準則占到2015年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的27.5%,占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的53%,顯然都太高了??梢姡鞯卦谠O定學費標準時,還應引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作參照。 |
廣東省日前印發(fā)《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將廣東公辦普通高校整體學費標準提高20.2%。4月,江西也調整了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后平均學費水平為4000元,比現(xiàn)行3910元提高2.3%。(7月10日環(huán)球網) 新一輪的高校學費普漲就這么悄無聲息的出現(xiàn)了。而廣東省的漲幅最為猛烈,甚至達到了百分之二十多。高校普遍提高學費,除了現(xiàn)行物價上漲,學校出于自身發(fā)展需求等因素考慮之外,更暴露出了我國現(xiàn)行教育體制之下,關于如何防止高校學費亂漲學費,缺乏足夠的應對機制。 隨著物價等各方面消費的提高,高?;谧陨砩鏃l件考慮,適當?shù)奶岣邔W費本無可厚非。況且,高校不等同于義務教育,高等教育的學費是沒有國家嚴格控制標準的。所以,高校漲學費并不能一棒子打死。但是,高校可以漲學費,并不代表高校就可以毫無底線的隨意的漲學費。漲學費對于高校是一碼事情,但對于繳費讀書的學生,以及學生背后的家庭,都是一筆不小的經濟負擔。所以,高校漲學費不能只是學校說了算,更應該是多方博弈的結果,這學費該不該漲,漲多少,都應該是多方協(xié)商的結果。 正所謂,再窮不能窮教育。高校提高學費,這份經濟壓力是直接轉讓給了學生的家長。而教育一直是中國家庭里的重中之重。當高校普遍提高學費之后,學生家長往往就失去了選擇的權利,這嚴重的侵害了學生受教育的權力。因此,扎好制度的籬笆,防止高校聯(lián)手漲學費,是對受教育群體的一種保護。 就事論事來說,相對于校方而言,受教育群體其實是弱者。面對學校說一不二的漲學費,他們除了乖乖交學費之外,缺少相應的反對方式。甚至,學費提高了,也并沒有代表學校教育水平的提高。2007年,國務院就發(fā)出過“限漲令”,但到了2013年,高校就出現(xiàn)了普遍漲學費的現(xiàn)象。甚至,個別省份的學費增長高達76.67%。這就不難看出,防止高校漲學費,除了有必要的紅頭文件以外,更需要相關的制度約束。 約束高校亂漲學費,首先需要明確學費上漲的合理性,設置上漲的最大值。并且,規(guī)定學費上漲之后,學校應該在教育方面得到一定的改善。不能夠只有錢多收了,教育水平沒有得到提高的亂象出現(xiàn)。同時,如果學費真的亂漲了,就應該有一系列的處罰制度。同時,加強相關的監(jiān)督,完善學生的舉報路徑,讓學生面對學費普漲的時候,不再是話語權的弱者。 當然,高校要維持自身的生存,不能僅僅依靠學費和政府補助。不改變這種常態(tài)思維,亂漲學費的現(xiàn)象依然很難得到剎車。學校在如何引入社會資本贊助學校建設,顯然還是一處明顯的短板。保證學費不亂漲,除了必要的他律之外,學校應該學會自律。而這份自律,首先得從如何賺錢的思維模式上發(fā)生改變。 |
近日,廣東省調整高校學費標準的消息引發(fā)關注。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今年以來,廣東省和江西省決定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海南和內蒙古也已召開高校學費調整聽證會。據統(tǒng)計,自2012年以來,全國已有十多個省份調整了高校學費標準。各地普遍強調,學費漲幅考慮了居民經濟承受能力(6月18日中國新聞網)。 大學學費未必不可以上漲。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居民收入的增加,尤其是高校辦學成本不斷提高,大學學費適當上漲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不無正當性。對此,想必大多數(shù)人都能夠理解。但是,大學學費不能想漲就漲,更不能想漲多少就漲多少。對此,各高校及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也要有清醒的認識。總體來說就是大學學費上漲要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高校難免會有上調學費的沖動,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也可能存在把關不嚴的情況。筆者認為,為了防止大學學費亂漲價,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應當明確訂立幾條規(guī)矩,保證大學學費上漲做到適度合理、公平公正。 其一,公開高校辦學成本明細賬,加強成本監(jiān)審。其中最重要的是生均教育成本,即高校培養(yǎng)一名大學生究竟要花多少錢。尤其需要強調的是,一些高校種種鋪張浪費乃至由腐敗造成的損失,不能被計入生均教育成本。換言之,生均教育成本應是培養(yǎng)一名學生的必要支出,那些非必要的支出,顯然不應該由學生來埋單。 其二,召開價格聽證會,聽取和吸納民眾意見。大學學費關乎民眾切身利益,按照規(guī)定,召開價格聽證會是必經程序,而不能由高校與價格主管部門密謀而定。大學學費是否在居民可承受范圍之內,家長們的教育投資與收獲的回報是否相稱,普通民眾最有發(fā)言權?!凹媛爠t明”,兼聽高校與百姓的意見,兼顧高校與百姓的利益,才能讓大學學費調整更加公平合理。 其三,大學學費標準不得超過生均教育成本的25%。我國高等教育實行成本分擔機制,按照《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高等學校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yǎng)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即高等教育成本的“大頭”由政府和高校承擔,學生只承擔其中一小部分。25%是一條“政策紅線”,無論什么理由都不能逾越,去年6月,教育部等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2015年規(guī)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再次明確“高校學費標準應嚴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養(yǎng)成本25%核定”。 其四,加大對貧困學生的補助力度,保證不讓任何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高等教育雖不是義務教育,但畢竟具有公益屬性,況且,我國高校絕大多數(shù)是公辦學校,肩負著更多的社會責任。目前高校中特困生、貧困生的比例高達20%以上,學費上漲會讓他們的處境雪上加霜?!氨WC不讓任何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是一句莊嚴的承諾,高校既然增收了那么多學費,就應該多拿出一些來資助貧困學生。在某種意義上,加大對貧困學生的補助力度,既是大學學費上漲的一個基本前提,也是為學費上漲“正名分”的一種必要方式。 |
近日,廣東省調整高校學費標準的消息引發(fā)關注。媒體梳理發(fā)現(xiàn),今年以來,廣東和江西決定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海南和內蒙古已召開高校學費調整聽證會。據統(tǒng)計,自2012年以來,全國已有十多個省份調整了高校學費標準。 大學學費未必不可以上漲。但是,大學學費不能想漲就漲,更不能想漲多少就漲多少。筆者認為,為了防止大學學費亂漲價,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應當明確訂立幾條規(guī)矩,保證大學學費上漲做到適度合理、公平公正。 其一,公開高校辦學成本明細賬,加強成本監(jiān)審。其中最重要的是生均教育成本,即高校培養(yǎng)一名大學生究竟要花多少錢。而生均教育成本應是培養(yǎng)一名學生的“必要”支出,那些“非必要”的支出(比如鋪張浪費乃至腐敗造成的損失),不該由學生來買單。 其二,召開價格聽證會,聽取和吸納民眾意見。大學學費是否在居民可承受范圍之內,家長的教育投資與收獲回報是否相稱,普通民眾最有發(fā)言權?!凹媛爠t明”,兼聽高校與百姓的意見,兼顧高校與百姓的利益,才能讓大學學費調整更加公平合理。 其三,大學學費標準不得超過生均教育成本的25%。我國高等教育實行成本分擔機制,按照《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高等學校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yǎng)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即高等教育成本的“大頭”由政府和高校承擔。25%是一條“政策紅線”,無論什么理由都不能逾越。 其四,加大對貧困學生的補助力度,保證不讓任何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高等教育雖不是義務教育,但畢竟具有公益屬性,況且,我國高校絕大多數(shù)是公辦學校,肩負著更多的社會責任?!氨WC不讓任何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是一句莊嚴的承諾,高校既然增收了那么多學費,就該多拿出一些來資助貧困學生。在某種意義上,加大對貧困學生的補助力度,既是大學學費上漲的一個基本前提,也是為學費上漲“正名分”的一種必要方式?!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