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zhàn)爭并不是簡單的兵力和經(jīng)濟實力的換算,在我國解放戰(zhàn)爭時期,國民黨的總兵力為430萬,而我黨的總兵力約127萬人。在這種兵力和實力對比懸殊的情況下,我們同樣打贏了這場解放戰(zhàn)爭。廣州每年都投入8000萬元購買消防裝備,未必就代表廣州的消防滅火能力強。消防考驗的是消防部門的綜合實力,這其中還包括消防隊員的個人技術應對能力,救災現(xiàn)場的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救災現(xiàn)場的消防設施能否啟用等多方面的原因。
一直以來我總認為,“消防”一詞的順序是顛倒的,“消防”一詞正確的排序應該是“防消”。在消防的工作中“防”得責任,要遠遠大于“消”得責任。“防”是積極主動的表現(xiàn),“消”是一種被動應付的表現(xiàn)。這正如在戰(zhàn)爭中,第一道防線被敵人突破了,第二道防線只能被動拼命死守,才能應對敵人的進攻一樣。防線的失守就是一種失職責任,這就是我們?yōu)槭裁丛谝恍﹪乐氐南镭熑问鹿手校粌H要嚴格追究火災責任人的責任,同時也要嚴格追究消防管理部門的管理責任的緣故。
如果軍隊的實力足以讓別的國家不敢小看,讓別的國家不敢輕舉妄動,這樣的威懾力豈不比用戰(zhàn)爭來證明自己的實力更令人稱道。購買各種消防裝備,這是用錢就可以辦到的事情。然而如何避免各種消防事故的發(fā)生,卻不是用錢就能辦到的事情,在中國官場沒有什么能有比花錢更容易的事情了。如果一個城市消防能力的整體提升,體現(xiàn)在可以避免各種消防事故的發(fā)生,這樣才是一個城市消防能力的真正的整體提升。(季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