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委會昨日出臺了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對高校招生考試、志愿填報、錄取、照顧政策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
今年我省高招政策與去年相比有五大變化:
■一是招生批次進行調整,從今年起取消本科三批設置,將本科三批學校調整到本科二批招生,同時,將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yī)科大學、福建中醫(yī)藥大學三所具有博士招生資格的省屬高校納入本一批招生。
■二是擴大“平行志愿一檔多投”改革試點范圍,高職單招11個類別招生試行“平行檢索、一檔多投、學校預錄、考生確認”的錄取模式。
■三是開展按大類招生試點,考生按大類填報志愿。
■四是在高職院校試行注冊入學制度,考生高中階段學習的情況作為注冊入學的主要依據。
■五是福建省內戶籍的考生參加高考時,可以在學籍地和戶籍地中任選一地參加高考。(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