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就慈善信息披露征求意見
來源:京華時報 2011-08-29 編輯:唐麗萍
“指引”本身無法律效力 《慈善法》出臺仍為正解 此次《信息披露指引》公布后,雖然對于捐贈主體及公布信息做了較為全面詳細的說明,但評論普遍認為沒有相應問責制度。對此,專家稱作為“指引”由于沒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具備約束力,只是起到引導的作用,難以實現問責。 “作為‘指引’效力太弱,別人不按照這個做,也沒什么辦法?!币幌驊B(tài)度嚴謹的法律專家金錦萍說。 北京華夏經濟社會發(fā)展研究中心主任饒錦興則對意見稿有著更多的不理解:“這個‘意見稿’很奇怪地用‘信息披露’一詞,內容上也只是對法律規(guī)定的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方式做了細化,如果是這樣的形式,完全是行業(yè)協(xié)會就可以做的事。”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