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對個人行為規(guī)范應有起碼認知
來源:東南網 2011-12-03 編輯:黃水來
四川雙流縣副縣長廖維忠,日前被曝穿五六千元名鞋視察工作,引起公眾和輿論熱議。廖維忠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網帖中他所穿的鞋是幾年妻子送給他的生日禮物,當時的價格在4000元上下,非網上所傳6000多元,并稱自己從不刻意追求品牌。 官員的穿著打扮,本來好像是私事,無需公眾刻意地惦記和關注。但官員到底是公眾人物,無論走到哪兒,其吃喝玩樂還是穿著打扮,總不乏人關注。這好像也沒有什么過分,不為別的,就因為官員畢竟是拿著人民俸祿的公眾人物,有些方面還得有些與眾不同的要求。至于官員具體應該如何穿著打扮,除了軍人和執(zhí)法人員等特殊群體,好像沒有明確和具體的規(guī)定。既然如此,是否可以認為跟如何寫作的問題一樣,“定體則無,大體則有”,所謂大體就是出現在公眾場合的時候應該以得體為宜。有香港記者曾經從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身上穿著的一套西裝,即判斷出其是腐敗分子的結論,多少可以印證這種認知是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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