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免費技術不要 特地花錢買
來源:東南網 2011-12-16 編輯:林洪熙
代表高育仁及南華生技人士昨天指出,何大一駁回南華案的理由“根本是亂扯”;并強調該案是當局找上高育仁合作、不是高主動,“一切都有公文可查”。 代表高育仁的人士補充說,“國發(fā)基金”找上南華的事,詢問“經濟部長”施顏祥、生技小組主任陳啟祥即知;當年“經濟部”還開正式會議請高育仁做計劃領導人,南華生技也是應“國發(fā)基金”要求成立,陳啟祥還是獨立董事。熟知內情的“經濟部”官員昨天受訪時也證實此事。 這名人士指出,高育仁迄今仍不解,為何同樣的案子,竟會有不同的命運?何況南華案臺方不必出一毛錢、只要給美方技術股;美方則須負責研發(fā)、提供臺灣量產技術,甚至幫忙開拓市場,未料竟不敵需要付給美方數(shù)億元新臺幣的宇昌案。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