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警方通過證據共享偵破跨境案
來源:新華網 2012-01-20 編輯:林洪熙
2011年10月21日,臺方通過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渠道請求大陸警方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將獲取的相關證據,包括毒品移交臺警方。經公安部領導批準,公安部禁毒局即部署云南、廣東警方做好證據移交的準備工作。12月29日,大陸警方在廣東將包括7千克海洛因在內的所有證據移交臺警方。29日晚,臺灣警方對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實施抓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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