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鼓勵經濟組織投資高速公路項目
來源:福州晚報 2012-02-12 編輯:黃水來
福州新聞網訊 記者昨日獲悉,我省正式出臺《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高速公路項目暫行規(guī)定》。國內外各類經濟組織,均可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特許經營權轉讓、 信托投資以及其他合法的方式,投資我省高速公路項目,并享有無差別政策待遇。 省政府明確,高速公路特許經營權按照協(xié)議約定,包括通行費收費權、廣告經營權、服務設施經營權(不含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加油站)等。 各高速公路路段車輛通行費實行全省聯(lián)網統(tǒng)一結算分配,主線不得設置收費站(除省界和路網終端外)。 (福州晚報記者 湯順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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