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劇《貽順哥燭蒂》取材于福州民間故事。據(jù)考證,福州確有其人。他的原型是清末福州南臺石獅兜(今延平路南端與河下交界處)絲線店老板馬貽順。由著名劇作家鄧超塵于1952年創(chuàng)作出一出諷刺喜劇。表演的是船工陳春生代父友德離家遠航,中途覆舟,誤傳死訊。福州市三保有個小商人馬貽順,以經(jīng)營絲線店為生,吝嗇成性,中年未娶。他早慕春生妻林春香貌美,又聞知她善持家計,能寫會算。更加賞識,春香新寡。貽順乘她家中困難之時,暗中以高利貸謀娶。友德竟誤認貽順有恩于已,反逼春香改嫁馬家。
婚夜,春香與貽順約三樁事,其中一事:如前夫生還,仍回陳家,貽順不得刁難。否則,寧死不嫁。貽順深怕人財兩空,故予允諾。春生覆舟遇救,十年后回到福州,路過絲線店,巧遇春香,得悉改嫁原由,深感春香孝道,愿出重金讓貽順另娶,接回春香。貽順不肯履約,控于海防分府王紹蘭。春生請求按原約判斷,貽順否認有約在先。春香堅持“前夫有情,后夫有義”,難以自決。王紹蘭深感難判,白恭人為夫出謀,讓春香假死,公堂上考驗陳春生與馬貽順,誰愿領“尸”回去者,領回春香;不愿領者,另賞紅包。陳春生重情,情愿領“尸”;馬貽順貪財,愿受紅包。最終春生夫妻重聚,馬貽順重財失妻,最后僅得一截燭蒂(蠟燭頭)。馬貽順的形象類似19世紀法國著名作家巴爾扎克筆下《歐也妮·葛朗臺》中的老葛朗臺形象。
劇本由福州市四賽樂閩劇團首演。名旦李旦等導演。林務夏飾馬貽順、名旦沙丹飾林春香、名小生蕭夢塵飾王紹蘭、名旦命傅玉鳳飾白恭人。1954年,該劇參加福州市戲劇會演獲得好評。此劇演出轟動福州,連續(xù)爆滿四個月。城內(nèi)、臺江各業(yè)余劇團也紛紛搬演?!百O順哥燭蒂”成為福州話中“吝嗇鬼”、“奸狡利”、“十絕哥”的代名詞。
林務夏老師在幾度演出《貽》劇中,均受到福州觀眾歡迎。前后共演六、七百場,大多數(shù)滿座,這在他藝術(shù)生涯中和建國以來所有閩劇演出中,雖然不是絕無僅有,也是不多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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