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克震
反方
越禁止孩子越逆反
12歲以下少兒離18歲的法定年齡最少需有6年,不想?yún)s要“被享受”禁止的法律法規(guī),實在有其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如果“禁止12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機”有關(guān)法律生效,那么套給孩子們身心的枷鎖無疑又多一重。
12歲以下,不過是小學(xué)六年級以下年齡,他們使用手機的幾率,恐怕都是蹭用家長的。若立法禁用,家長必須做到不給孩子購買或配備手機,此外就是不準孩子碰自己使用的手機。并且,一旦自己孩子在身邊,自己也不許用手機,因為手機的輻射在旁邊威脅著呢。無疑,立法禁用有許多不現(xiàn)實之處。鑒于此,我們更該做的是強力打造并維護孩子們的成長環(huán)境。孩子在家家長管,在學(xué)校教師管,在社會大家管。手機涉黃,根源在于網(wǎng)絡(luò)運營商和手機制造商,將其利益鏈斬斷,并始終對其保持高壓態(tài)勢,就不愁對未成年孩子的保護沒效果。禁止從來就是適得其反的,禁止越厲害,孩子越逆反。最關(guān)鍵的是深入孩子們的童心世界,為孩子們提供他們真正喜愛的精神食糧。
賈志勇
最省事的笨辦法
網(wǎng)絡(luò)色情進入手機,最笨的人都會想出最好的辦法——人人不用手機。沒有了手機,你還能傳什么色情?大人不可能不用手機,怎么辦?那就不準孩子用手機——又是個最好的最省事的笨辦法。立法就能禁止孩子用手機?孩子用了手機你怎么去罰?由提出立法建議的陳主任或老師們?nèi)]收?顯然做不到。
再一個,立法禁止12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機,如果真的可以保護了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那12歲到18歲區(qū)間就不是未成年人?如果只保護未成年人,就可以讓色情在成年人中泛濫了嗎?不是對陳主任有意見,而是說“掃黃打非”應(yīng)該治本而不是治標。不要老盯著用戶,最需要緊盯的是那些不法分子。要治理網(wǎng)絡(luò)色情,要治源頭,而不是不讓人打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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