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督領導干部用好權力
在加強黨內監(jiān)督方面,權威專家解析道,將根據中央部署落實新要求、新舉措:
首先,在堅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要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都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其次,對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進一步提出了要求。黨內監(jiān)督條例規(guī)定了規(guī)范黨內監(jiān)督工作的十項具體制度,對于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等前九項制度,黨中央、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方面已經制定頒布了相關規(guī)定;對于“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的問題,將積極推進試點工作,待條件成熟后上升為制度。
第三,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健全巡視工作領導機制,選好配強巡視干部,完善巡視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視成效。
在巡視工作的方式方法、巡視成果的運用機制方面,一是要督促被巡視單位根據巡視反饋意見認真改進工作。在一個地方、一個單位巡視結束后,巡視組要認真整理巡視中了解和掌握的情況,把主要情況和問題搞準確、弄明白,全面客觀地向中央或省(區(qū)、市)黨委匯報。同時,要根據上級組織的意見向被巡視單位進行反饋。二是要督促被巡視單位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三是要把巡視成果充分運用到干部考核和選拔任用工作中去。四是要認真做好巡視中發(fā)現的案件線索整理和移交工作。對巡視中了解掌握的案件線索,要根據問題性質、工作職責和輕重緩急等進行分類整理,該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就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該移交組織部門的,就移交相關部門;該移交相關職能部門的,就移交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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