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李知雅
重慶奉節(jié)縣民政局在機關公文中稱市民盧先生要求評殘一事是在“耍賴”,還說像“泡了8年的酸菜———酸過了味”。近期,重慶市二中院認為奉節(jié)縣民政局的行為構(gòu)成名譽侵權(quán),終審判決賠償受害人精神損失費2萬元。(4月8日《重慶晚報》)
———機關公文應該是嚴謹、端莊的,不能像潑婦罵街那樣口無遮攔。廣西李知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