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胸前掛一個紅牌子,見到城管不用再逃跑。記者獲悉,集美杏濱街道的150個地攤販,剛剛掛牌“光榮上崗”,合法攤位未來將增加到500個,有意向的攤販可向街道辦提出申請。(臺海網(wǎng) 7月24日)
城管和小攤販間上演“貓和老鼠”的游戲成為城市里一道奇特的風景,而在百姓的眼中,城管就是為了整治這些被稱為“走鬼”的攤販而存在的。隨著城管一系列暴力執(zhí)法事件的出現(xiàn),城管在中國被妖魔化成了“土匪”、“地?!?。
21日,國務(wù)院法制辦公室公布的《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似乎讓人看到了化解這組矛盾的希望,《條例》規(guī)定無固定經(jīng)營場所的攤販,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不包括經(jīng)營場所。無固定經(jīng)營場所的攤販,應當在當?shù)厝嗣裾蛘吖ど绦姓芾聿块T指定或者允許的區(qū)域內(nèi)從事經(jīng)營活動。(7月21日 新華網(wǎng))
“變堵為疏”,看著政府這回可算是找到了這組矛盾的癥結(jié)所在,其實,這一組矛盾之所以那么劇烈,真正的原因不在于城管、也不在于攤販,城管整頓市容沒收攤販的東西也是為了整個城市的整潔,盡管時有暴力執(zhí)法的不良事件發(fā)生,這只是用人的問題,不能因此改變城管的性質(zhì);而攤販作為無業(yè)的城市居民,擺攤賺錢以謀生計貌似也是迫不得已的選擇,驅(qū)之又返也是人之常情,他們是為生活而“倔強”。那么真正的根源又在哪里呢?
其實,矛盾的根本是就業(yè)問題,很多居民無業(yè)可就,又要養(yǎng)家糊口,無奈之下,“走鬼”成為了他們的最佳選擇,因為不要租攤位、不要交管理費,啟動的資金也就不會太大。而如果要到商場或者合法的場所去經(jīng)營的話,那就不是簡單的就業(yè)了,而是創(chuàng)業(yè),這個需要的投入就要大得多,很多攤販是掏不起這筆錢的,他們只能擺地攤做做小本生意。
如今,法律給了“走鬼”們一個合法的身份,雖然有可能還是要“走”,但最起碼“鬼”身份去除了,因為他們的身份就是合法化了。但是給了他們一個合法的身份就能夠把問題解決了嗎?我看未必。
其一,攤販的身份如何界定。按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攤販只要去工商局申請登記成為個體工商戶就可以成為合法的經(jīng)營者,同樣以擺攤為生,都是為了生計,制定這樣的準入條件到底是為了什么?登記了的就合法,未登記的就違法,這有什么實際意義嗎?小攤的身份都是一樣的,那就是生活在城市邊緣,沒有工作為生計苦苦掙扎的一個群體。
其二,攤位如何解決?;蛟S“鬼”的身份是沒了,但是攤販們“走”的命運恐怕是還是難以解決,如集美這樣為攤販們設(shè)置攤位當然是好,但是“走鬼”的規(guī)??峙虏皇沁@幾百個攤位就可以解決的,因為這個群里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流動性強,“一個蘿卜一個坑”把攤販固定在一個地方恐怕難以讓攤販們按照相關(guān)部門的規(guī)劃執(zhí)行。而要設(shè)攤點,必須有地盤,地盤哪里來,居民區(qū)嗎?筆者覺得這勢必引來居民與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而要把這些攤販們從這些公共區(qū)域趕出去,似乎還是有些難度。
城市底層居民的生存問題不容忽視,“走鬼”們?nèi)绻辛艘环菡?jīng)的工作,誰還來跟城管玩這種“貓捉老鼠”的游戲,城市的就業(yè)問題得到較好的解決,那么“走鬼”數(shù)量自然就會下降不少,市容市貌也就隨之改觀。
攤販身份合法化,希望不僅僅是為“走鬼”們正個名,或者只是簡單的收編,切實解決好城市底層居民的生計問題,一是要加強引導,變管理為服務(wù);二是要抓住問題的本質(zhì),為更多的人創(chuàng)造更多的就業(yè)機會,這才是根本的解決途徑。(時言平)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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