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溺亡案的哥是替罪羊?
阿華/圖
重慶連日暴雨造成寶華路下穿道積水深達1.58米,5日凌晨一輛載有5名乘客的出租車經過此處被淹,導致2名乘客被淹死。棄乘客不顧而自己逃生的的哥文輝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
這則消息在網上引起熱烈反響,的哥文輝遭到眾多網友的抨擊,嘲諷他為“文跑跑”。確實,無論在道德上還是在法律上,“文跑跑”都應受到懲罰。文輝遭千夫所指,可謂咎由自取。但除此之外,當地管理部門就沒有一點責任嗎?綜合種種信息看,當地交管部門對積水道路的處置顯然有失當之處。交管部門稱,4日在下穿道入口處放置錐形筒實行交通管制。幸存乘客張女士說,下穿道無燈光,借助車燈才發(fā)現前方有積水,這說明文輝稱他沒注意到入口處有錐形筒的說法并不是謊話,那么,警方作出的“出事出租車沒理會禁行標志”結論就無法成立。
如果交管部門多一點責任心,夜間在出事地點派人留守,提醒過往司機,或在錐形筒旁邊放置光源,這輛出租車或許就不會盲目駛入下穿道。更值得一提的是,前一天在同一地點曾有公交車被困,且當時水深已達1.58米。慎重起見,交管部門應該直接封閉道路才是,而不是放置一個錐形筒了事。
在新聞通報會上,當地警方只字未提交管部門可能存在的失職行為,只是再三強調“出事出租車沒理會禁行標志”,難免給人以把的哥文輝當作交管部門替罪羊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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