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記者的提問:“業(yè)權分配上,你幫業(yè)主維權了,但你平時很多言論都在替開發(fā)商說話。”房地產大佬任志強說,“作為全國工商聯(lián)房地產商會輪值主席,我的職務要求我必須為房地產行業(yè)說話。請問哪個協(xié)會的管理者不為行業(yè)說話?我沒有為個別企業(yè)說話已經(jīng)很不錯了。”(《中國青年報》9月1日)
盡管任志強的“語錄”經(jīng)常引起輿論的抨擊和公眾的不滿,但是,面對“我的職務要求我必須為房地產行業(yè)說話”的觀點,筆者以為,這種根據(jù)自身利益立場來選擇話語表達的姿態(tài),就當下社會話語空間來說,并無不妥。當然,話語的表達就是利益的博弈,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限制。
任志強曾拋出“中國住房分為富人區(qū)窮人區(qū)很正?!钡恼擖c,如果用“我的職務要求我必須為房地產行業(yè)說話”的立場來審視,這也是一種聲音的表達,也是話語權的體現(xiàn),只不過是強勢者利益的表達罷了。
從任志強的話語表達立場,筆者想到了鄭州市規(guī)劃局副局長逯軍反問記者的話語,“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從中不難發(fā)現(xiàn),二者話語觀是有區(qū)別。如果說任志強的話語表達是能體現(xiàn)自身利益立場的話,那么,逯軍的反問則明顯喪失了應有的立場,是對自身責任的放逐。因為作為政府官員本應體現(xiàn)公共責任的要求,“為人民說話”是常識,但在逯軍眼中,常識似乎成了謬誤,成了一種羈絆。
相比之下,某些政府官員遠遠沒有一種清晰的“說話觀”,甚至正在喪失應有的是非觀。正因如此,筆者以為,官員應學習任志強的“說話觀”。從說話立場上看,時下一些官員的“說話觀”還比不上任志強的“說話觀”,這正是我們擔憂的地方——— 某些官員經(jīng)常說出不負責任甚至代表私人利益的話語來。
如果官員都能像任志強擁有為本行業(yè)說話的立場——— 官員的“行業(yè)立場”即為“為人民服務”的立場,擁有強烈的公共服務意識和責任,堅持為公眾說話,那么,社會的利益表達渠道尤其是弱勢群體聲音的傳遞將更為順暢,也更符合和諧社會的要求,官員也更能契合公眾的期待。
具體到任志強的“瘋狂語錄”,它一定不招人待見。不過,任志強的話語表達立場,是當下社會強勢群體在利益的表達上更具優(yōu)越性的體現(xiàn)。也就是說,他們可以通過自己的影響力游說,形成與政府或其重要成員的聯(lián)合和默契,從而使得公共政策的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利益訴求,或者至少不影響自己的既得利益。
而對官員來說,應該做的是不讓強勢群體的話語表達淹沒了弱勢群體的聲音。相對于社會強勢集團,弱勢群體由于遠離社會權力中心,較少參與社會政治活動,難以真正有效地影響公共政策的制定。這就需要政府和官員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fā),對弱勢群體的福利訴求予以關注和補償,這是維持社會穩(wěn)定的基本要求。
進一步說,官員和政府不但要學習任志強的“說話觀”,更要明白自己說話的立場,不能讓自身的立場淪為特殊利益集團的代言。更重要的是,同時保證弱勢群體不會“失語”狀態(tài)。這是任志強的“說話觀”帶給我們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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